招标
鹤壁市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购买车辆项目2包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4-71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公司鹤壁市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392-76225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浦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55146973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鹤壁市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购买车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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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4-71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购买车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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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包1购买国VI沥青路面热再生养护车一台,包2购买国VI湿式洗扫车一台。 (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车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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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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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网站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392-3362905。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时解密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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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76225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浦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七楼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5146973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514697333 |
附件:
5正面清单.pdf
磋商文件8.12.pdf
公告.pdf
4营商环境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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