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铁西区卫工第一小学足球场(操场)翻建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1.1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6-00104
预算金额13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桑昱1394138325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沈阳市铁西区卫工第一小学足球场(操场)翻建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铁西区卫工第一小学足球场(操场)翻建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6-00104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卫工第一小学足球场(操场)翻建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1,466.01
最高限价(元):1,311,466.0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5、供应商在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卫工街第一小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南街18号
联系方式:024-2574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C座青年朗居21楼
联系方式:13941383254
邮箱地址:lngcxmgl@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392532001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昱
电  话:139413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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