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61)成交公告
金额
249.4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303910
预算金额249.45万元
招标公司某实验室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
中标公司江苏慧丰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49.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B202303910(招标文件编号:ZB202303910)
二、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6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慧丰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商厦第3层C315
中标(成交)金额:249.453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发、张峰、王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项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03室,联系电话:13365513306。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王老师;1395693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汪工;0551-6586010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13365513306
二、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6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慧丰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商厦第3层C315
中标(成交)金额:249.453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江苏慧丰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61) | 详见磋商文件 | 90天 | 吴丹 | 苏132201920200449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发、张峰、王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项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03室,联系电话:13365513306。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王老师;1395693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汪工;0551-6586010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133655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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