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且末县财政局关于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入户改造工程一标段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JZGJHZFCG2024-020号
二、项目名称: 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入户改造工程一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河南中煌节能电器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虎岭高新开发区C区
被投诉人:
相关供应商:
四、基本情况
河南中煌节能电器有限公司不服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就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工程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4-02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1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工程项目第一包,中标产品为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的石墨烯电墙暖“CCC”认证,该公司只有HBSMX1300/1500/1600/1800/2000/2200W认证,而中标产品HBSMX500W并没有“CCC”认证,因其产品没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CCC”认证属于无效投标,恳请且末县采购办撤销被投诉人中标资格。
投诉人称:一是在(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中标产品HBSMX500W“CCC”认证;二是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证明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三是资格审查表第8条没有产品资质投标无效;四是招标代理机构以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碳晶电墙暖3C认证充当石墨烯电墙暖3C认证,故意偷换概念搪塞质疑。
被投诉人答复称:一是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具备500W电墙暖的3C认证证书且真实有效。因本次招标标的物不限定产品的生产途径。以ODM(原设计制造商)参与此次投标可视为可行。并不违反相关招标要求。二是本次招标标的物为用户选择产品,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指定产品类型,针对电暖画产品只是拟安装石墨烯电暖画,在电暖画技术要求材质部分要求为远红外碳晶材质电暖画,因此,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3C认证证书及产品参数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查明,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工程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中拟安装石墨烯电暖,但在招投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表、符合性检查、详细评审(商务技术评审表)中,均未将石墨烯设置为审查、评审标准;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电暖画技术要求,材质:1.采用远红外碳晶发热膜,表面处理工艺为UV打印;累计工作时长≥100000小时;2.产品边框采用铝镁合金材质;3.整体机身美观大方,机体结实,经久耐用。通过查询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具备500W电墙暖的3C认证证书且真实有效,因此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所提供的500W电墙暖参数符合本次投标需求。
以上事实,具有上述证据材料等在案佐证。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综上,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且末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且末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且末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29日
附件信息:
且末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1.0 M
二、项目名称: 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入户改造工程一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河南中煌节能电器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虎岭高新开发区C区
被投诉人:
序号 | 被投诉人名称 | 被投诉人地址 |
1 | 乌鲁木齐鹏宇贸易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大厦E座四层405-741 |
相关供应商: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薛官屯村252号 |
四、基本情况
河南中煌节能电器有限公司不服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就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工程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4-02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1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工程项目第一包,中标产品为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的石墨烯电墙暖“CCC”认证,该公司只有HBSMX1300/1500/1600/1800/2000/2200W认证,而中标产品HBSMX500W并没有“CCC”认证,因其产品没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CCC”认证属于无效投标,恳请且末县采购办撤销被投诉人中标资格。
投诉人称:一是在(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中标产品HBSMX500W“CCC”认证;二是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证明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三是资格审查表第8条没有产品资质投标无效;四是招标代理机构以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碳晶电墙暖3C认证充当石墨烯电墙暖3C认证,故意偷换概念搪塞质疑。
被投诉人答复称:一是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具备500W电墙暖的3C认证证书且真实有效。因本次招标标的物不限定产品的生产途径。以ODM(原设计制造商)参与此次投标可视为可行。并不违反相关招标要求。二是本次招标标的物为用户选择产品,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指定产品类型,针对电暖画产品只是拟安装石墨烯电暖画,在电暖画技术要求材质部分要求为远红外碳晶材质电暖画,因此,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3C认证证书及产品参数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查明,且末县2024年煤改电工程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中拟安装石墨烯电暖,但在招投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表、符合性检查、详细评审(商务技术评审表)中,均未将石墨烯设置为审查、评审标准;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电暖画技术要求,材质:1.采用远红外碳晶发热膜,表面处理工艺为UV打印;累计工作时长≥100000小时;2.产品边框采用铝镁合金材质;3.整体机身美观大方,机体结实,经久耐用。通过查询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具备500W电墙暖的3C认证证书且真实有效,因此沧州鸿霸节能电器有限公司所提供的500W电墙暖参数符合本次投标需求。
以上事实,具有上述证据材料等在案佐证。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综上,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且末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且末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且末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29日
附件信息:
且末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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