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1-C3-00053-JHGL(重)
二、 项目名称:广西税务网站编辑部运维及发布服务项目(重)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迎宾路1号新华社广西分社办公大楼6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西税务网站编辑部运维及发布服务项目(重) 服务范围:1. 派遣文字编辑1名和美术编辑1名,到广西税务局驻点服务,协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互联网站及广西税务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更新及维护等工作。驻点人员能熟练使用专业摄影摄像器材,能拍摄编辑制作视频;熟练操作PHOTOSHOP、DREAMWEAVER、EDIUS、COREDRAW、ADOBE PREMIER等电脑应用软件;能制作H5、绘制长图、漫画等。同时,后台有至少5人为该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内容策划等服务。定期提供相应的宣传策划服务。2.熟悉中办、国办对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考核指标内容,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印发的各类材料,每年至少创作24个新媒体作品,完成至少12篇综合文稿采写。3.合同期限内须按要求为编辑部配备必要的台式和移动电脑编辑设备,设备须能承载4K高清视频编辑配置。4.具备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或信息平台资源,在合同期限内为广西税务系统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贤光、宾能富、原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2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10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gxjhzj.sx4.topnic.net/index.aspx)。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宁冰 0771-5562212,蓝俊 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联系方式:0771-4956317(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威伶 电 话: 0771-4956317(转)803十、附件
1.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列表:
没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