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总173513900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委托江苏博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协助单位,帮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福睿斯(江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产业园金森路16号,本项目总投资17650万元,利用位于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产业园金森路16号的工业用地27614m2和已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783m2),并购置数控车床、焊接机器人、弹簧压桩机、前处理系统、喷漆房等设备,建设“减震器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减震器500万支的生产能力。公司年生产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7200小时。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接管口排放的废水中各项指标均满足邵伯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公司东、西侧、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废气监测结果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焊接烟尘排放口、危废库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排放标准;喷漆、烘干废气排放口的VOCs、甲苯、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标《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32/3966-2021)中的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及《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相关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无组织颗、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固废处理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粉尘、水处理污泥、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槽渣、废硅烷滤芯、漆渣、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漆桶等,其中减震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不作危废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及手套、纯水制备固废(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油泥(渣)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纯水制备固废(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槽渣、废硅烷滤芯、漆渣、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泥(渣)、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睿斯(江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产业园金森路16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7351390079
邮编:215200
公示期:2023年9月12日——10月17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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