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4-001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沙土镇黄泥村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工程
预算金额:3122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122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主要负责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施工工作以及保修期内保修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检查、备案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施工工期为 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和PDF电子档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0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8000.00元
2.交纳时间:2024年01月02日15:00前
单位名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帐 号:2406075009200016679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98587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联系方式:1818343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兵
电 话:1818343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