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包河区2024年大型设备第三方巡查单位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房屋建筑在监建筑面积约600万平方米,单体栋数280栋,现有设备保有量分别为塔式起重机125台,施工升降机115台,物料提升机 3 台。 二、服务需求及要求 1.应采用基于互联网的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化(软件)系统(后可简称“信息化系统”)提供包括设备台账管理、项目台账管理、日常巡检下单等在内的设备实时在线管理(如登记、查询等)功能。 2.应协助区质安站制定包河区区管建设工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包括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办法,并应组建不少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其中日常驻点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人员均为保障后期设备专项检查、节假日加班、日常值班换岗的备用人员。 3.应协助区质安站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包括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 4.应配合区质安站开展大型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其中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的具体频次要求应满足如下要求: 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的日常巡查(含专项检查等)频次全年平均不得低于4次/台,具体统计基数取按一个年度周期(12个月)内的每个季度末的设备实际保有量的均值。 5.协助区质安站制定区域内的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并按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对区管建设工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出具综合的问题数据分析评估报告,并优先采用信息化(软件)系统来实现。 6.协助区质安站对各项目参建单位提供大型设备安全管理技术知识普及服务,并优先采用信息化(软件)系统来实现。 7.完成区质安站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一次合同,合同金额不变。 69.5 2024年08月 该项目内容较特殊,技术难度较高,经专家论证,该项目不适合全部面向中小企业,故此取消中小企业限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