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聚氨酯复合桥架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1823480320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636102251
中标公司杭州荣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聚氨酯复合桥架公开招标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电话:18234803201)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电话:18636102251)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3年4月23日17时至2023年4月26日17时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聚氨酯复合桥架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杭州荣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072001.20元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 授权,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3 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发票为多张,需至少提供每批次的首尾页)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 3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
3.5.2 需提供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两年内的全项性能检测报告(报告内检测项应含横向拉伸强度及横向弯曲强度)。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段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9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有多个供应商对同一个品牌的材料进行报名,以上传报名资料至电子商务平台较早的优先。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电话:18234803201)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电话:18636102251)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3年4月23日17时至2023年4月26日17时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聚氨酯复合桥架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杭州荣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072001.20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税率 | 总价(含税) | 备注 | |
1 | 聚氨酯复合桥架(通信管道) | 250×150×2×4000mm | 米 | 3540 | 119.9 | 13% | 424446 | | |
2 | 聚氨酯复合桥架托架 | 400*400 | 个 | 1770 | 78 | 13% | 138060 | | |
3 | 聚氨酯电缆桥架(隧道) | 150*100*2mm | 米 | 9736 | 109.7 | 13% | 1068039.2 | | |
4 | 电缆桥架支架及附件 | 托架-TB-03-003、角钢立柱H-01D-3 | 套 | 6492 | 68 | 13% | 441456 | | |
| 合计报价(不含税) | 1833629.38 | |||||||
| 合计报价(含税) | 2072001.20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杭州荣都科技有限公司 | 1、云南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中建段)LM1标项目硅芯管及管箱支架采购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 授权,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3 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发票为多张,需至少提供每批次的首尾页)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 3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
3.5.2 需提供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两年内的全项性能检测报告(报告内检测项应含横向拉伸强度及横向弯曲强度)。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段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9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有多个供应商对同一个品牌的材料进行报名,以上传报名资料至电子商务平台较早的优先。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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