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泵站远程集中控制系统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TC-CZ-C-2135020
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泵站远程集中控制系统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泵站远程集中控制系统
1.2 采购人: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2.1 采购范围:瓦斯抽采泵站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建设清单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 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交货地点:河津腾晖煤矿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所供产品资质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所需的相关证件(如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防爆合格证等)。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提供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7 月7日至2021年7月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一年财务报表;
6)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
7)提供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证件(如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防爆合格证等);
8)信誉证明资料。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一、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签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92天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运行质量保证从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730天,质保期满无质量纠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期支付货款,采购单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日计算。分阶段支付货款的,每阶段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之日结束后的次日开始计取。延期供货,每延迟1天按合同标的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经验收不合格及质保期内所提供产品非买受人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及时更换并承担标的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更换后仍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
9 联系方式采购人: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姜先生、张女士
电话:0351-7882311转823、15581830029
电子邮箱:guoxin.s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