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铁艺材料采购询比公告
金额
38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hc-2024-429
预算金额38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学政139366438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浩0451-510254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铁艺材料采购 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XMHC-2024-42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铁艺材料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3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水利水 电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 项目编号:XMHC-2024-429;1.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 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铁艺材料采购;1.3 采购内容:铁艺大门、锌钢围栏,具体参 数详见采购文件;1.4 交货地点:尚志市苇河镇;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止;1.6 质量标准:合格;1.7 付款方式:货到检验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 金拨付情况、按批次付款;1.8 最高限价:3830000.00 元(含税价、运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铁艺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铁艺材料采购)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 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 意向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意向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 效。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3.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在 2024 年 12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xmhcxmgl@163.com)获取 采购文件,发送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第一时间 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电话:0451-51025441)。3.2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 证明,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3.3 采购文件售价:1500 元,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 1616 室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 1616 室 七、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 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发展事业部杜先生,联系 电话:13359990404。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尚志市 联 系 人:王学政 电 话:139366438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 1616 室 联 系 人: 孙浩 电 话: 0451-51025441 电子邮件: xmhc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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