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xzbcg-2024-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然昌18206915232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萌0691-21254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3
公告正文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招标编号:CXZBCG-2024-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提供日常使用生活、办公、非医用低值易耗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 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 的除外(书面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4. 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5. 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7. 比选申请人为医院免费配送比选物资,配送服务范围覆盖整个景洪市城区(书面承诺)。8. 超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时起 24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书面承诺)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西 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6-202)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 2. 项目编号:CXZBCG-2024-30。 3. 报价:比选申请人按下浮率自主报价,下浮率最大的为中标候选人。结算价=按最终比 选人结算金额×(1-中标人下浮率),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4. 比选需求: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提供日常使用生活、办公、非医用低值易耗品 等。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人每年对超市进行年度服务考核,如超市在 服务过程中不能按时限,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将不续签合同,比选人可按 协议相关要求解除合约。 6. 结算及支付:结算价=按最终比选人结算金额×(1-中标人下浮率)。 (1)比选人根据实际比选货品的数量与超市按月份进行结算,比选人订购的商品种类应限 于供货商的营业范围内。 (2)比选人和超市在送货当天,应核对本次商品销售清单。 (3)超市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医院比选人自收到供货商票据后 30 日内支付本次货款。(4)任何一方开户银行、账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对方;若由于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责任。 (5)超市能开通医院专用的会员账号,便捷比选管理及统计。 (6)支付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 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 的除外(书面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4. 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5. 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7. 比选申请人为医院免费配送比选物资,配送服务范围覆盖整个景洪市城区(书面承诺)。8. 超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时起 24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书面承诺)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 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6-202)。 3. 方式:现场获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和地址 比 选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电 话:18206915232 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0691-2125488、15887609119 邮 箱:1286400637@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电 话:182069152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腊路 38 号 联 系 人: 余萌 电 话: 0691-2125488 电子邮件: 12864006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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