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517-83130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神舟旅游)及其关联企业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神舟旅游)及其关联企业第三方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洪泽区境内。
2.2工程规模: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第三方检测,具体以项目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承担业主工程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能,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施工质量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质量抽检,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主要试验项目检测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5%;组织对质量通病进行防治;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外业指导。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材料类、水电材料类、保温材料类、道路类、建筑节能类、门窗、幕墙类、装饰装修、室内环境、化学分析类、主体结构类、钢结构类、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类、绿色建筑类(包含但不限于围护结构热工缺陷、系统节能性能、室内声环境、建筑物采光系数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装配式建筑类等一切功能性检测。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2.3.1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为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查复核检测。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要求与时间等检测计划,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2.3.2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委试验。
2.3.3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测、报告。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3.4配合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工作安排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并保证随行管理人员用车。
2.3.5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2.3.6控制价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费率为:苏价服【2001】113号文×70%(如苏价服【2001】113号文中不涉及的参照淮建质协【2021】04号文)。
2)本次招标范围的检测费计费额暂定为285.72万元,检测招标控制价为200万元。招标控制价=计费额(285.72万元)×70%= 200万元。
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控制价费率的,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合同,检测费率=投标报价/285.72万元,285.72万元仅是本次招标暂定的检测费计费额。最终的检测费用=实际检测工作量×投标人所投费率(苏价服【2001】113号文规定价格×  %)(苏价服【2001】113号文中不涉及的参照淮建质协【2021】04号文)。
2.4检测周期:365日历天(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具体时间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情况待定(实际检测周期为合同签订并得到甲方通知进场开始,至所有检测工作完成、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专项检测类(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③备案类(需具备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检测)等;
3.3非淮安本地检测机构需在施工现场派驻检测工作组并按招标人要求设立工地实验室 (通过计量认证分场所备案)。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成果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江苏淮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9投标人不得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情形;
3.10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3.1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 1 日至2023年 9月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投标人)。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0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12号                 地址:淮安市北京路148号西郊社区5楼
邮    编:223100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17-87218770                       电    话:0517-83130990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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