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启东经济开发区电瓶车充电棚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启东经济开发区电瓶车充电棚工程(一至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开发区龙馨家园、凯旋华府小区等共24个小区,约230个点位,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每个点位需搭设车棚,一标段估算投资800万元,二标段估算投资600万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参市区电瓶车充电棚,且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充放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标准、南通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导则。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涉及锦逸家园、锦程佳苑、锦瑞花苑、锦绣家园(B区)、龙馨家园、科创嘉园(西区)、科创嘉园(东区),共计7个小区128个点位;二标段涉及车城公寓、大唐佳苑、德馨苑、富源花园(西区)、海悦府、汇金原香、龙豪国际、申港城、伊顿雅苑、凯洪家园(B区)、凯洪家园(C区)、伊顿蓝庭、中邦上海城、凯旋华府、林洋好家园、启东中学公寓、未来星荟,共计17个小区102个点位。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的2024年启东经济开发区电瓶车充电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2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3.3.3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投标,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拒绝参与投标。
(5)南通荣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招标人招标黑名单,本工程拒绝其投标。
(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
联系人:林哲文 |
联系人:俞桂银 |
电 话:0513-69961104 |
电话:0513-8372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