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9-440605-04-01-770823
预算金额490.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工0757-862005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757-8628610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0605-04-01-770823

招标条件

1.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440605-04-01-770823)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1-440605-2024-0042-01-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构成

企业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8487.32平方米。载体总建筑面积6896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223平方米,其中:科研物业面积11800平方米,厂房面积43080平方米,商业物业面积为5343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约74米,项目总投资32405.10万元,暂定建安费23412.76万元。
2.承包方式:
勘察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3.招标范围:
☑3.1 勘察范围:详见招标内容。
☑3.2 设计范围:详见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加施工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满足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勘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超前钻孔、地形测量、控制网测量、物探、原位测试、土工试验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2.设计工作:满足本项目全过程和全专业设计(含配建道路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规划报建及配合施工服务;(1)方案设计,包括概念方案设计、优化、修编,渲染效果图,编制投资估算文件;(2)初步设计,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BIM设计,总建筑设计、单体建筑设计、管线综合等规划报建文件,编制CPI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审查及修编,编制项目概算文件;(3)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智能化、暖通空调、消防、供配电(低压)、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照明及亮化、防雷、人防、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建筑节能、配建道路、变更设计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修编,编制项目预算文件;(4)相关方案编制,包括编制基坑监测方案,协助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方案;(5)施工招标配合服务,编制相关设备用户需求书或技术要求,配合预算审查,协助编制施工招标清单;(6)规划报建,包括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报监报建及其他各项基建流程报审;(7)配合施工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相关专业设计师提供配合施工服务;(8)相关基建流程报审费用支出,相关设计方案评审会务组织及相关会务费用支出。
3.提供项目营销期间的销售图纸制作,协助相关单位提供用于营销包装宣传手册、或者用于宣传的工作(不限于平面设计、VI、视频制作)。

工期(交货期)

1.勘察工作要求:(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初步勘察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地形测量、控制网测量、物探等工作并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送审稿。招标人组织初步勘察成果文件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2)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详细勘察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送审稿。招标人组织详细勘察成果文件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
2.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方案设计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至招标人;(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总建筑设计、单体建筑设计等规划报建文件;(3)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3)初步设计修编完成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预算);(4)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概算、预算时间及规划报建公示时间不计入设计工期。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施工服务从施工招标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 配合服务工作,缺陷责任期2年。
4.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及变更造价预算,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延长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900420.00(元)

投标保证金

9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符合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且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师事务所。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4年 6 月至2024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 时 0 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 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 月1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5年 1 月14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5
(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新基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3楼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757-86200521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3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757-22660424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箱

642973611@qq.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R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R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在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质量及人员伤亡事故。

2024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公告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 附件名称 2

    招标公告.pdf
  • 附件名称 3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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