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安区中心】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龟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龟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AZX-202110QT-018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龟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龟山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1、技术标的格式未规定,是否按照自拟格式编制技术标?
回复:是。
2、投标清单是软件版编制还是excel表,如软件编制请明示具体软件名称;如excel表编制,投标汇总页格式是否自拟?
回复:软件编制,广联达。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7项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考使用)。
3、我单位参与过咸宁市同时期多项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前几次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均为“完成过1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业绩”,而此次招标文件中却要求业绩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的施工类似业绩”,请问此次招标文件中的“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包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业绩?
回复: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定义已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6项第3条作出描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类似业绩的要求,需由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投标人递交的具体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来进行判定。
本次仅对招标文件中以上内容进行答疑,其它内容不变。本次答疑为非实质性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长开标时间!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 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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