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电教设备台式计算机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无线局域网空调液晶显示器电视机LED会议柔光灯LED面光灯教师椅计算核心产品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净化装置录播工作站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室外显示屏防火墙IP网络音箱节能环境标志公共服务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试运行特殊资格审查学生机立式机箱教学软件提供点名功能网络快照文件管理共享白板随堂小考班级模型屏幕广播学生演示网络影院视频直播屏幕录制语音广播语音对讲电子点名远程开关机远程命令远程设置远程登录自动锁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微机桌微机凳教师演示桌静电地板网线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设备安装软件安装线材管材RJ45水晶头电源插座板插线板线槽线管安装辅材安装人工系统集成费用录播教室1U机箱录播系统在线互动课堂系统画笔图形橡皮撤销工具激光笔教师讲课提供指向工具教室打分系统择题判断题数字题题型套卷的远程问答高清摄像机跟踪主机云台控制图像探测器图像定位系统空间网格自动跟踪系统跟踪机配置文件导入导出多样性跟踪策略录播主机联动控制导播控制台吊装话筒数字音频处理器内置D类数字功放阵列音箱控制柜嵌入式网络中控控制面板读卡器投影机中控系统电源时序控制器智慧黑板液晶屏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互动白板讲桌学生桌椅升降课桌椅课椅座背板课椅背立柱课椅立柱课桌椅横脚线材及辅材音视频线缆以太网双绞线连接头视频分配器插板环境建设平板灯LED屏系统LED全彩屏LED封装灯珠模组彩色LED显示屏视频处理器高标清视频信号输入跨屏同步显示图像处理器接收卡千兆交换机千兆光纤收发器千兆光纤交换机可视化远程交互系统软件开关电源六核及以上处理器固态硬盘独立显卡USB接口配电箱屏体钢结构钢构框架外框装饰拉丝钛合金面板电源线视频接插件操作台单元箱体超高清视频多端口多功能卡散热百叶窗风机对流风冷保护措施远程监控无人值守屏体结构屏体方便维护屏体外装饰排线PVC管线阵吊装配件电缆敷设配电房控制室轻钢龙骨观察窗强弱电线路信号线接入强电布线配电室电缆铺设无线网络设备端口静态路由策略路由路由协议一体化安全策略可基于病毒特征进行检测支持数据防泄露实现云平台向设备下发系统版本升级特征库版本升级云端管理设备快速向导功能路由器以太网电接口支持VLAN映射队列调度机制广播报文抑制命令行配置集群管理无线控制器管理吸顶AP策略转发双网关工业75面板工业77室外高密光模块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跳线终端盒熔接布线施工设备间连接线广播系统网络广播主机网络主机主控软件定时打铃任务业务讲话广播背景音乐电台转播消防报警广播广播权限等设置系统内终端具有文字广播离线广播呼叫转移系统具有占线转移后台录音报告查询主服务器集群服务器集群分布式服务器实现终端大规模扩容视频监控网络寻呼麦克风数字真彩显示屏电容式触摸屏话筒咪头Flash存储配置信息及备份具有红色紧急按键电源输入接口双100M网络接口MIC输入接口耳机输出接口TF接口报警矩阵音频解码终端网络监听音箱前置放大器台式麦克风四钟声提示电源时序器受控设备电源网络音频解码音频信输入离线打铃功能网络数字功放辅助线路输入独立的音量调节大容量存储器内置完备的保护电路壁挂式扬声器吸顶式扬声器无线麦克风天线放大器室外防水音柱标准机柜墙柜音箱线话筒线各种接头交互式液晶触控一体机OPS主机数字音频矩阵自动混音(AM)自动增益控制(AGC)反馈消除(AFC)回声消除(AEC)主要算法视频会议支持场景预设功能断电自动保护记忆输入每通道具有:前级放大全功能矩阵混音功能内置分量式矩阵调节功能中控代码生成器GPIO控制接口反馈抑制器固定滤波器LED啸叫点指示灯音频墙面控制器400MSOC处理器电源管理器第三方设备进行控制主音箱辅助音箱主扩声功率放大器具有动态压限系统无线手持话筒真分集接收机双通道独立AFS频率自动搜索功能手持麦克风同屏器室外音响视频矩阵液晶电容触摸屏内置万年历ARM核32位处理器指针电压表无线头戴话筒双通道独立选讯系统主扩声音箱低音单元高音驱动器低音音箱2T吊带U型扣舞台返听音箱四通道功放贴面板封边用材工业139阶梯教室灯光摇头光束灯LED染色帕灯信号放大器灯控电源直通箱灯钩灯光架灯光信号线灯光线缆自动增益控制功能动态滤波器天线分配器项目管理监理随机配件零部件原厂保修卡售后服务
金额
279.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060
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照君028-86260034
中标公司成都擎云星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众森同越科技有限公司27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06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众森同越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801室 | 2,798,88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众森同越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台式计算机 | 台式计算机 | 详见标的清单 | 2022年树德宏毅电教设备 | 1(项) | 2,498,880.00 | 2,498,880.00 |
1-2 | 台式计算机 | 台式计算机 | 详见标的清单 | 2022年树德宏毅电教设备 | 1(项) | 300,000.00 | 300,000.00 |
徐万福、唐浩宇(采购人代表)、刘辉、倪尉钧、王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
联系方式:028-86110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楼0205室
联系方式:028-86260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照君
电话:028-86260034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货物类)(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060,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共同编制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2022年年07月月26日日
-第1页-
第第1章投标邀请章投标邀请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市
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
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060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三、招标项目简介
1、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0522210200001316[2022]00123;预算品目:台式计算机;预算金额:2850000元;最高限价(控制价):
2850000元。本项目为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声明函。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
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
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
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
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未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
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
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7、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8、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
-第2页-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
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
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
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采购人: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第3页-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
邮编:610091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28-86110795
代理机构: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代理机构: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楼0205室
邮编:611000
联系人:王照君
联系电话:028-86260034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联系人:冯瑾
联系电话:028-86699817
-第4页-
第第2章投标人须知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5页-
2.2总则总则
-第6页-
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和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享有。对招
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市青
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
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青羊区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
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
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
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
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第7页-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6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
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120天的,其投标
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
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
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
-第8页-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2.5.4评标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2.5.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第9页-
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
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
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1.履约验收的主体:采购人2.验收时间:送货完毕,学校签收调拨单据收集齐全后进行3.验收方式:采购人将聘请相关
专家、学校相关负责人及本单位技术部门抽调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包括每一项技术
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
发);提供产品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其它相关技术资
料。以上要求可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2)中标人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
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提交给使用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
分,但不应视为是使用人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3)在项目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安全等问题
均由中标人负责。(4)设备进场后,设备由中标人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使用人后,若因使用人管理不善
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设备(包括整体、部件、零配件)丢失、被盗、更换等,中标人不负任何责任。(5)在合同规定的质量
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
等,采购方保留向中标人提出索赔的权利。(6)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投标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抽查或监造,以及参与
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中标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和配合。(7)中标人产品安装完成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必须达到《室
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提供承诺函)。(8)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时可聘请专家,可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时,
如需作破坏性检测,检测损坏的设备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9)业主方可根据使用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检
-第10页-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
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
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全
体一致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第22页-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采购包1:
-第23页-
-第26页-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
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7废标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定标定标
5.8.1定标原则定标原则
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
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1家;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第27页-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征集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
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评审: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
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编制评审专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停止评标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
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
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
订)》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28页-
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详见附件:声明
详见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详见附件:承诺函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29页-
第第7章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docx
-第30页-
-第31页-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共同编制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060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2000060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1章投标邀请2022年07月26日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522210200001316[2022]00123;预算品目:台式计算机;预算金额:2850000元;最高限价(控制价):2850000元。本项目为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022年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1、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声明函。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7、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8、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包1:(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采购人: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十、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九、供应商信用融资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邮编:611000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2楼0205室代理机构: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6110795联系人:高飞邮编:610091
联系电话:028-86699817联系人:冯瑾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260034联系人:王照君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2.1适用范围2.2总则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章投标人须知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2.2有关定义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和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招标文件的构成2.3招标文件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六)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办法;(四)资格审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4.1投标文件的语言2.4投标文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4.5投标文件的组成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6章。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120天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1开标及开标程序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四、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二、开标准备工作
2.5.3资格审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5.5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6.1签订合同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1合同分包
2.6.4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2.6.2.2合同转包
2.6.6资金支付1.履约验收的主体:采购人2.验收时间:送货完毕,学校签收调拨单据收集齐全后进行3.验收方式:采购人将聘请相关专家、学校相关负责人及本单位技术部门抽调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4.验收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提供产品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以上要求可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2)中标人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提交给使用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使用人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3)在项目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安全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4)设备进场后,设备由中标人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使用人后,若因使用人管理不善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设备(包括整体、部件、零配件)丢失、被盗、更换等,中标人不负任何责任。(5)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采购方保留向中标人提出索赔的权利。(6)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投标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抽查或监造,以及参与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中标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和配合。(7)中标人产品安装完成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必须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提供承诺函)。(8)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时可聘请专家,可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时,如需作破坏性检测,检测损坏的设备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9)业主方可根据使用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检测损坏的产品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10)验收应核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实现的功能性检测。备注:(1)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如涉及的,还应在履约验收方案中增加调查问卷。(3)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分期考核的情况,明确分期验收要求。(4)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工程类项目的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采购包1:2.6.5履约验收方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2.7纪律要求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答复。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电话:028-86110795联系人:高飞答复主体:采购单位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2.9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邮编:619000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号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2022年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宏毅校区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3.1采购项目概况(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第3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无
3.3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50,000.00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850,000.00采购包1:3.2采购内容
3.4商务要求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采购包1:
★青羊区学校采购包1:3.4.2交货地点和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采购包1:3.4.1交货时间
★(1)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提供产品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或它相关技术资料。以上要求可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2)中标人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提交给使用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使用人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3)在项目最终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风险安全等问题均由中标人承担负责。(4)设备进场后,设备由中标人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使用人后,若因使用人管理不善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设备(包括整体、部件、零配件)丢失、被盗、更换等,中标人不负任何责任。(5)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采购方保留向中标人提出索赔的权利。(6)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对投标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抽查或监造,以及参与设备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中标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和配合。(7)中标人产品安装完成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必须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提供承诺函)。(8)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时可聘请专家,可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时,如需作破坏性检测,检测损坏的设备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9)业主方可根据使用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检测损坏的产品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包1:3.4.4验收标准和方法分期付款采购包1:3.4.3支付方式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正常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所列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36个月。采购包1:3.4.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前往采购方地点进行所有项目实施前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并取得采购(使用)方的书面签字认可,之后进行全面的货源组织、生产、安装、调试等项目整体实施工作,采购方应予以全面配合。(2)供应商知晓履行本项目货物实施难易程度、进场及安装调试的场地可能存在交叉施工、条件限制等客观情况,供应商承诺自行克服上述困难,保证本项目中所约定的全部货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于30个日历日内全部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按照要求完成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若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和服务要求全面完成所有项目的备货、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将追究违约责任,并会同财政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处理。(3)在项目实施执行过程中,因用房条件限制、使用方特殊需求等实际情况允许设备在材料材质不变的情况下在样式、颜色、尺寸等作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尺寸由使用方(学校)认可,报采购方备案。采购包1:3.4.5包装方式及运输
合同约定采购包1: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备件并免费维修(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后为保修期,保修期提供三年备件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上门维修服务。(若投标文件优于该保修期的,以投标文件为准)采购包1:3.4.7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包1:4.1一般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第4章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