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jdz2024g-0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DZ2024G-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栏板载货车及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WTJDZ2024G-065-1(乌鲁木齐客运段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及栏板载货车)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1 新能源轻型载货汽车(厢式)   辆 8
2  新能源轻型载货汽车(栏板)   辆 2
3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台 3
WTJDZ2024G-065-2(购置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1 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   辆 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
2.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委托授权书。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新能源货车供货业绩合同及相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不接受联合竞标。
2包件: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                                    
2.提供近三年以来经营业绩不少于3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能够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货商不得是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      
5.供货商在项目进行期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无不良信息记录、无处罚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 13:00至2024年6月29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包件-乌鲁木齐客运段购置新能源轻型箱式载货车及栏板载货车:0元、2包件-购置后翻垃圾清运压缩车: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太原路643号 邮政编码:830011

邮   编: 8.001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991-7951131

传   真: /

电子邮件:wtjzbb7@126.com

网   址: https://cg.95306.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账   号: 3002019129200157742

 

9.其他

 

2024年6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