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院内磋商延长公告
金额
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3100144
项目名称: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7万元
采购需求:
(1)具体包租划分如下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天河院区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阶段,硬件免费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软件免费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提供声明函】
5.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503招标采购中心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售价(元):200,于报名现场微信支付,售后不退。标书款电子收据截图jpg.格式发到采购人邮箱(zssyzcxx@163.com),邮件标题、截图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书款。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4楼404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的所有复印件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53453
邮 箱: zssyzcxx@163.com
邮 编: 51063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zssy.com.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3100144
项目名称: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7万元
采购需求:
(1)具体包租划分如下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感染性疾病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 | 1 | 37万元 | 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天河院区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阶段,硬件免费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软件免费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提供声明函】
5.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503招标采购中心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售价(元):200,于报名现场微信支付,售后不退。标书款电子收据截图jpg.格式发到采购人邮箱(zssyzcxx@163.com),邮件标题、截图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书款。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4楼404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的所有复印件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53453
邮 箱: zssyzcxx@163.com
邮 编: 51063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zssy.com.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科负压重症病房智慧化建设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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