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山宸院全案推广策划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8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营采[2024-29-1]
预算金额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0591-838005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赖130672612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左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山宸院全案推广策划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闽营采[2024-29-1];

2、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附后;

3、服务范围:作为云山宸院全案推广策划服务项目服务方;

4、资格标准:

4.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服务商(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24 年08月13日起至2024 年08月19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在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87号佳季精品酒店八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9月0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 148 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由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4 年09月05日] [9: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左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185-1号

电 话:0591-83800522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287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电 话:13067261281

联系人:小赖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1903881010928

件一云山宸院全案推广策划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招标范围

及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元)

1

云山宸院全案推广策划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福州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840000元(单价:70000元/月)

10000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关于销售指标考核的销售目标以及回款目标详见第四章全案推广策划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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