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电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长江取水口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论证招标已批准招标。
项目业主为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招标人为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2.2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技术规范书。
2.3 招标范围: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长江取水口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论证报告;协助招标方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论证报告的各级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3.2 必须具有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中级技术人员5名及以上;其中专题论证报告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从事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研究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3具备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专门研究机构或实验室,以及必备的实验仪器、现场调查设备和其他相关工作条件,能够独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4具备2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审查通过的业绩(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1.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奉节县清河水岸小区2幢606室(或通过网络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14时30分(暂定),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金桥食品产业园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上发布。
联 系 人:陈燕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清河水岸小区2幢606室
邮 编:404600
电 话:023-56733130、13512320663
电子邮件:4476015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