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事宜的公告事宜的公告
金额
79.86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事宜的公告事宜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三、项目概况
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拟建2栋标准厂房,其中1#框架结构标准厂房4层,建筑面积10200.00㎡,3#钢结构标准厂房2层,建筑面积7113.60㎡;1栋框架结构综合楼8层,建筑面积14951.16㎡;1栋框架结构设备用房1层,建筑面积355.98㎡及其室外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39524767.63元,其中建安费预算为115854387.80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受委托单位须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单位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全流程工作及确定中标单位后的资料整理移交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控制价为0.83万元, 超过此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由中标单位支付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单位的代理费用。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价为79.86万元。
六、服务期限
25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列清单)及合同(与清单相一致);7.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8.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具备代理机构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9项)并按报名要求的顺序封装成册、并注明“‘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及报价函扫描刻录光盘1份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如发现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报送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我司有权给予废标处理。
九、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小于3家时,本次遴选的投标文件在发布第二次遴选时依然有效,无须做第二次投标。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3号,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98-38981411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
三、项目概况
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拟建2栋标准厂房,其中1#框架结构标准厂房4层,建筑面积10200.00㎡,3#钢结构标准厂房2层,建筑面积7113.60㎡;1栋框架结构综合楼8层,建筑面积14951.16㎡;1栋框架结构设备用房1层,建筑面积355.98㎡及其室外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39524767.63元,其中建安费预算为115854387.80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受委托单位须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单位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全流程工作及确定中标单位后的资料整理移交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控制价为0.83万元, 超过此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由中标单位支付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单位的代理费用。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价为79.86万元。
六、服务期限
25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列清单)及合同(与清单相一致);7.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8.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具备代理机构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9项)并按报名要求的顺序封装成册、并注明“‘先导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及报价函扫描刻录光盘1份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如发现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报送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我司有权给予废标处理。
九、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小于3家时,本次遴选的投标文件在发布第二次遴选时依然有效,无须做第二次投标。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3号,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98-389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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