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9.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035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028-214377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老师028-86983086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9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035
二、项目名称:《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1002 | 992,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成果应包括公园现状评估;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 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的目标和指标;完善公园分类,优化公园分级分类布局;明确公园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要求;明确公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明确公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编制重点公园更新建设 指引;提出公园可持续运营管理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措施建议 | 公园现状评估:应包括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服务能力、设施配套、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评估。 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的目标和指标:明确中心城区公园体系中综合公园、 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的规划建设目标,同时统筹考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中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0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率、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等相关指标的考核要求。 完善公园分类,优化公园分级分类布局:构建全域性、系统性、均衡性、功能性、功能化、产 24 业化和特色化的公园体系。 明确公园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要求:根据达州市城市居民的使用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功能、 使用空间和公共服务。 明确公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充分提炼地域文化要素、城市历史文脉和场地特征,构建主 题特色突出、文化内涵饱满的城市公园体系。 明确公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编制重点公园更新建设指引:根据达州市公园体系建设的实际需 求,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公园规划建设导则。 提出公园可持续运营管理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措施建议:根据达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营管 理机制和政策措施建议 | 150工作日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与国家城市考核指 标相衔接 | 992,000.00 |
胡燕国、陈苏(采购人代表)、彭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4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376号
联系方式:028-214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2栋10楼1006-1011号
联系方式:028-86983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86983086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二次)磋商文件(2022072601).pdf 《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二次)磋商文件(2022072601).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温范、本公司参加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设应(单位名称)的三达州中心区公园系规
划第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碳商
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153.72万元,资产总额为939.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卜(碳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上万元属于上(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辽宁苏地源国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pcoooos
日X期:2022年08月08日
0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3.在政用采购活动中,监新企业同小型,微型企业,学受预商份额、评审中价格如除等
欧带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得采利和袋,顺税企业参加数府天购动时,还应当提供白
发级以上监城资理过、海管理员(含新洲生产建设兵团)的具的属于监获企业的证明文件。”
38
《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二次二次)《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035,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 | 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 | 技术技术环节环节(50分分) | 商务商务环节环节(40分分) | 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 | 附加附加分环分环节节(0分分) | 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42.5 | 40 | 10 | 0 | 92.5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2000(元)(玖拾玖万贰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8300(元)(玖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8000(元)(玖拾玖万捌仟元整)。 |
2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30.5 | 26 | 9.94 | 0 | 66.440 | 第一成交候选人: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2000(元)(玖拾玖万贰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8300(元)(玖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8000(元)(玖拾玖万捌仟元整)。 |
3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30.5 | 24 | 9.94 | 0 | 64.440 | 第一成交候选人: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2000(元)(玖拾玖万贰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8300(元)(玖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8000(元)(玖拾玖万捌仟元整)。20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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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N5117012022000035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审方法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
购人)委托,拟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
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17012022000035。
2.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3.采购人: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比例100%;已落实。
2.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因目前全国开
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视同继续有效,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
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上午0:00-12:00,下午
12:00-23:59(北京时间)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zfcg.scsczt.cn/)
免费获取。
提示:(1)投标人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
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
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2)首次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新用户应先点击“首
页系统入口-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详见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手册)。报名资格
不能转让。
(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事宜,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中,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1: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8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496
号)。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
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49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214377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西环广场2栋10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不再进行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价加成或者扣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则响应无效。(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本项目不涉及) | ||
8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9 |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0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11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983086 |
12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983086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6983086 |
14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983086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983086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达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2675041。联系地址:达川区通川大道58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8 | 代理服务费 | 1.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进行计算。2.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 |
19 |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20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套,副本壹套,电子文件壹套(电子文件为U盘)。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及其他响应文件。 |
21 |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4 | 项目组成员(22分) |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拟派本项目成员中每有一名具有规划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最高得10分。(2)拟派本项目成员中每有一名具有规划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得12分。注:两项累计最高得分2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共同评审 | |
5 | 技术方案部分(50分) | 项目认识和熟悉程度(15分) | 供应商对项目认识和熟悉程度进行综合比较,包括:(1)熟悉相关政策、上位相关规划;(2)项目背景分析;(3)综合分析现状问题、提出发展优劣势。以上3方面内容以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评定,方案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需求特点的得15分;每有一项漏项的扣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有瑕疵、缺陷(内容不详尽、表述不明确、逻辑混乱、措施不具体等)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扣3分。 | 技术评审 |
6 | 技术方案部分(50分) | 规划方案(30分) | 规划方案包括:(1)提出具有前瞻性的规划策略;(2)提出规划框架及技术路线;(3)提出公园的规划布局;(4)对公园体系、绿道体系等提出兼具创新性与可操作性的规划;(5)明确公园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要求;(6)明确建设时序与实施保障措施。以上6方面内容以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评定,方案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需求特点的得30分;每有一项漏项的扣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有瑕疵、缺陷(内容不详尽、表述不明确、逻辑混乱、措施不具体等)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扣3分。 | 技术评审 |
7 | 技术方案部分(50分)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 进度安排(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进度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包括:(1)项目进度安排及项目阶段成果提交计划;(2)进度管理措施。以上2方面内容以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评定,方案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需求特点的得5分;每有一项漏项的扣2.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有瑕疵、缺陷(内容不详尽、表述不明确、逻辑混乱、措施不具体等)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审 |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
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
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
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
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
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
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
评审内容;
(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
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磋商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
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
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XXXXX。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XXXXXX。
第三条服务内容和要求
XXXXXXXXX。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合同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第二次付款:初稿编制成果提交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三次付款:经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通过
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
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检查乙
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
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
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
乙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
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点所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附件
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号文)
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
5501672fd954532414.html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1
川财采(2018)123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
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
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
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
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
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
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
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
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
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
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
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
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
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
服务和优惠承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
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
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
“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
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
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
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
[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
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
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
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
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
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
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
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
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
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
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
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
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
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
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
和采购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
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
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
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
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
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
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
产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
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
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
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
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
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
再次申请。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
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
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
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
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
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评标报告
四川·达州
2022年8月8日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经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
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碳商招标,本次招标
委托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执行机构名称)代理。
2、采购公告于2022年7月26日本次竞争性碳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发售(提供)采购文件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本次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采购文件评分标准。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详见采购文件
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2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 | 成都坤典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6 | 成都中信天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凤
凰大道496号)(地址)。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8月8日,在达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496号)(开标地点)进行
了开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11:00时,共收到3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代理机构委派公司人员负责记录,
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四)开标过程中,由采购人、监督、采购代理及所有供应商对响应文件
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由采购代理对开、评标纪律及要求进行了宣读。
(五)开标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正海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下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无。
(四)有效投供应商名单。
有效供应商名单 | 有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2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
2 | ||
3 |
七、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总分 |
第一名 | 通宁茅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公 | 235.00 |
第二名 | 洪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限公司 | 168.82 |
第三名 | 2北平低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62.82 |
八、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金额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苏地源国主规划迎咨澜命限公司 | 99.27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浓阳速筑大学设集团有限公司 | 9983万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北阿陌城市成划设计有限公司 | 99806元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移速园(组长)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监督签字:
否 | ||||||
是 | V | V | V | |||
证 | V | V | V | |||
V | √ | |||||
√ | ||||||
国中国(网 | V | V | 7 | |||
V | V | > | ||||
V | √ | V | ||||
串中中首皖A | V | V | ||||
件 | V | V | ||||
V | V | V | ||||
V | V | V | ||||
V | √ | V | ||||
次区号 | V | > | V | |||
V | √ | |||||
V | √ | > | ||||
浴 | 询有有限 | |||||
1 | 3 | 注 |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技扌类)(1)
评分表(技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分内容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价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认识和熟悉程度 | 规划方案 | 进度安排 | 总分 |
10分 | 12分 | 6分 | 22分 | 15分 | 30分 | 5分 | 100分 | ||
6分 | 22分 | 15分 | 30分 | 5分 | 100分 | ||||
1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10.00 | 12 | 6 | 22 | 12 | 77 | 5 | 94.20 |
2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994 | 12 | 6 | 6 | 9 | 15 | 3.5 | 61.44 |
3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9.94 | 12 | 6 | 8 | 9 | 18 | 3.5 | 66.44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新国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评分表(技术)
供应商名称 | 评分内容 |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价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认识和熟悉程度 | 规划方案 | 进度安排 | 总分 |
供应商名称 | 12分 | 6分 | 22分 | 15分 | 30分 | 5分 | 100分 | |
10分 | 6分 | 15分 | 30分 | 100分 |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10 | 12 | 6 | 22 | 12 | 24 | 5 | 9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994 | 12 | 6 | 6 | 9 | 21 | 3.5 | 67.444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9.9412 | 6 | 8 | 9 | 18 | 3.5 | 66.44 |
序号
1
2
3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评分表(22)
报价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价 | 项目组成员 | 总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分内容 | ||||
10分 | 12分 | 6分 | 22分 | 50分 | ||
1 | 辽宁苏地源国土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10 | 12 | 6 | 22 | 00C |
2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9.84 | 12 | 6 | 6 | |
3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2 | 6 | 8 | 3.34 |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第二次
评分表汇总表
序 | 供应商名称 | 评标委员会成员1 | 评标委员会成员2 | 评标委员会成员3 | 总分 |
辽宁苏地源国土 | 90 | ||||
1 | 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91.90 | 30 | ||
2 | 河北阡陌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7.4 | 3.94 | 162。82 | |
3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66.4 | 35.94 | 18.82 |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宇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宇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宇 | |||
监督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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