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2042500542
预算金额104.79万元
中标公司湖南仁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4.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XSCG-202204120050)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XJ-20220425005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仁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项目(XSCG-202204120050)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42500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1047996
 合计金额小写: 104799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肆万柒仟玖佰玖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XSCG-202204120050)

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204250054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物业服务

工资

9人

194400.00

3年

583200.00

2

物业服务

社保

9人

108000.00

3年

324000.00

3

物业服务

意外保险

9人

900.00

3年

2700.00

4

物业服务

福利

9人

1500.00

3年

4500.00

5

物业服务

工具、辅料

5000.00

3年

4500.00

6

物业服务

其他

5000.00

3年

4500.00

7

物业服务

税费

10480.00

3年

31440.00

8

物业服务

利润

31052.00

3年

93156.00

合计

349332.00

1047996.00

金额合计:小写:1047996.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柒仟玖佰玖拾陆元

说明:

1、本表包含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一致;“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类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06 —— 2025-06-05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物业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一)支付方式:本项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高信支行(湖南仁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0014099370801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每年不少于2次。

2、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清扫每天不少于3次,通道与卫生间拖与清洗每天不少于2次,磨石地面抛光每年2次。

3、所有科室的病房、走廊、楼梯间地面拖擦干净现本色,无杂物、渣屑、灰尘、无蜘蛛网,楼梯扶手及家具上下没有灰尘;垃圾清送及时;化粪池和污水沉淀池每年至少清淤1次;下水沟(道)每两个月清理1次。

4、所有消防箱、用电箱、宣传栏等清洁无尘,垃圾桶每天清洗1次。

5、所有厕所地面、便池、水池等清洗干净、无污垢,无积淀物,无异味,无堵塞。

6、会议室保持干净,会议前后及时对其进行清洁打扫并保持清洁。

7、电梯门、轿厢地面及厢壁的清洁、干净,每天至少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

8、病房管理要求:

1)坚决服从本科室护士长的安排管理。上班时间和突发情况必须做到随叫随到。

2)保持病室整洁,病房、走廊打扫每日至少3次以上,保证中午、晚间清扫地面1次;走道、大厅拖地每日至少2次,地面拖湿后必须及时放置防滑提示标志,并随脏随扫,保持清洁无污垢、无积尘、无渣屑;天花板无蜘蛛网,床头柜、病床、输氧带、凳、窗台、门等每日清洁1次,墙壁每半月抹洗1次,每月彻底冲洗1次,保持清洁状态;负责医师、护士办公室地面及墙壁卫生;病房窗帘、空调滤网、电风扇每季度清洗1次(包括拆装)。

3)病人出院后及时清扫床单元,做好终末卫生、消毒处理。

4)配送病房开水到床头,每日两次。

5)负责送检血液、体液、大小便及急诊标本。

9、按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病房的每个区域要求每日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输液杆、床头柜、床栏、呼叫器等每周消毒1次。

10、安全保卫管理要求

1)配备专业保安,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交通,停车场地及人员进出车辆的管理,汽车,摩托车管理按要求停放有序;中心财产保护及人员安全维护等。

2)巡逻的范围包括中心内所有公共区域,现场无安全隐患,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每天夜间安全巡查至少2次,并做好每次安全巡查登记。

12、中心区树木、花草设施修剪、除草、除虫等养护工作。树木、花草设施修剪、除草每周至少1次;除四害和虫媒防治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按月考核验收。采购人每月上旬组织职代会对上月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服务期内,中标人月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合同全额付款;月考核得分95分以下的,按考核分数(百分之多少)乘以月费用,连续3个月累加,季度末合计支付。连续3个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原解除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件附件《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考核方案》。

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考核方案

一、保洁(60分)

序号

中心作业区域

工作要求

质量标准(评分标准)

分值

1

公共道路、坪地

无垃圾、杂物、树枝等。

一次(处)扣0.2分

5

2

病室内病床、床头桌

病人出院后及时做好终末消毒卫生处置,无垃圾、污迹、无死角。

一次(处)扣0.2分

2

3

停车场

无垃圾、杂物、树枝等。

一次(处)扣0.2分

2

4

室内通道地面

无垃圾、污迹、无死角。

一次(处)扣0.2分

6

5

门、窗、框、隔断

玻璃门、窗、镜面

不锈钢护栏、护窗,电梯轿厢、各种悬挂标志,指示牌

无垃圾、污迹、灰尘。

一次(处)扣0.2分

10

6

室内通道瓷砖墙面

无积尘、无斑渍。

一次(处)扣0.2分

2

7

室内通道天花板、办公室、病房室内天花板、空调、电视、电扇

无积尘、无斑渍、无蜘蛛网。

一次(处)扣0.2分

2

8

消防栓、灭火器箱

无积尘、无斑渍、无蜘蛛网,功能正常、登记及时。

一次(处)扣0.2分

2

9

卫生间地面、瓷砖、便器、天花板

无积尘、无斑渍、无蜘蛛网、无异味。

一次(处)扣0.2分

3

10

垃圾箱、桶、池、站

无垃圾、无异味。

一次(处)扣0.2分

3

11

楼梯间

无积尘、无斑渍、无蜘蛛网。

一次(处)扣0.2分

3

12

绿化维护与除四害和虫媒防治工作

无枯枝、适度整理、修剪,按时。

一次(处)扣0.2分

4

13

中心控烟

公共区域无烟头。

一次(处)扣0.2分

2

14

明沟

无垃圾,通畅。

一次(处)扣0.2分

5

15

暗沟、下水道

通畅。

处理不及时扣0.5分

4

16

会议室

无积尘、无斑渍、无蜘蛛网、无异味,会议前后及时清扫。

一项不符扣1分

5

二、其他工作及耗材(40分)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17

医疗废弃物收集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

一项不符扣1分

4

18

安全保卫

确保安全;汽车、摩托车按管理要求停放有序、保证厅堂过道内无车辆停放;夜间巡查与登记。

一项不符合扣2分

6

19

房屋管理

及时,外观整洁、无明显污渍、无乱堆杂物现象,雨水污水排水管通畅、无阻塞外溢现象。

被投诉一次扣1分

5

20

消防工作

工作人员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每日消防设施设备巡查并记录。

一项不符全扣

3

21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及时到位。

不到位不得分

3

22

临时调工

及时到位。

不到位不得分

3

23

空调维护

空调内网清洗。

0.5分每台次

2

24

发电系统

及时到位。

不到位不得分

1

25

耗材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

一项不符扣1分

4

26

环保工作(污水处理)

熟练操作污水处理器,及时投放药物,检测并登记。

一次不符全扣

3

27

出车

及时,无交通事故。

一次扣2分

6

再参与本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见附件《长沙县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考核方案》。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甲方所属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

(2)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5)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6)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托管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 7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工具间。

6、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7、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8、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9、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10、提供维修用配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定制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法规,员工言行不得损害甲方形象。

3、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5、合约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乙方自己购置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6、不承担非乙方责任引起的对甲方和非甲方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7、不得干涉甲方所进行的各种管理和经营活动。

8、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

9、乙方的考核标准以合同附件为依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反,双方均有义务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甲方无正当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期限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乙方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期限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裁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6月6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榔梨街道保家村保家路20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杉仙岭社区3区24栋199号
法定代理人: 曹江宏 法定代理人: 罗潇春
委托代理人: 陈武雄 委托代理人: 罗斌
电话: 0731-86800120 电话: 0731-85255738
传真: 0731-86800120 传真: 0731-85255738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879971&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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