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4]xjjzc-18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大学
招标联系人来老师0991-858003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力槟0991-45083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4]XJJZC-18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为教学办公综合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3075.99㎡(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其中地下一层、二层为车库,面积6100.07㎡;地上一层至四层用途为教学办公,建筑面积5919.84㎡;地上五层至三十层为住宅,共156户,建筑面积21056.08㎡。该项目已纳入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按照遗留问题处理。需要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东21号楼进行整体工程质量强制性检测。需要鉴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乌鲁木齐市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对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的建设项目所必须的检测鉴定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20天内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谈判活动;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须具备有效的检测检验机构认证证书(CMA证书);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来老师;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联系方式:刘力槟、施霞、肖甜甜;0991-4508367、1999911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力槟
电 话: 19999111512
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4]XJJZC-18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大学友好校区东21号楼为教学办公综合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3075.99㎡(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其中地下一层、二层为车库,面积6100.07㎡;地上一层至四层用途为教学办公,建筑面积5919.84㎡;地上五层至三十层为住宅,共156户,建筑面积21056.08㎡。该项目已纳入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按照遗留问题处理。需要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东21号楼进行整体工程质量强制性检测。需要鉴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乌鲁木齐市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对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的建设项目所必须的检测鉴定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20天内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谈判活动;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须具备有效的检测检验机构认证证书(CMA证书);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来老师;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联系方式:刘力槟、施霞、肖甜甜;0991-4508367、1999911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力槟
电 话: 199991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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