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ZFCG2022-008
项目名称: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预算金额10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388941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853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闻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05730912
质疑联系人:鲍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21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0620【定稿】.docx招标文件-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0620【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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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 描述 | 备注 |
1 | 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 1 | 100万元 | 100万元 | 详见采购 需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PM2.5分析仪 | 1套 | 30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2 | ★PM10分析仪 | 1套 | 26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3 | CO分析仪 | 1套 | 12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 SO2分析仪 | 1套 | 12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5 | PM2.5分析仪和PM10分析仪 颗粒物手工比对 | — | 20 |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设备到货并安装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服务商未按合同履行、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
质量保证 | 1、中标人(及制造商)对中标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2、为确保系统高质量,投标人应制定有关实施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 |
售后服务保障 要求 | 验收后移交给运维方的质保期内,非运维引起的故障,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将信息反馈采购人,并在4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节假日可适当延长响应时间;因严重故障不能及时解决时,及时用电话通知采购人,使用备用机替代工作,并协商处理方案。故障设备应尽快完成维修,维修完毕及时替换备机,原则上使用备机时间不可超过一个月。故障处理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故障处理意见。在定期服务或维修过程中,中标单位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仪器或配件等损坏,由此产生的相关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中标人承诺为采购方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不少于5人次。 |
质保期 | 1、整体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年; 2、投标人须保证验收通过之后2-5年的零部件、备品备件、消耗品供应及设备维修的渠道畅通。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2、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验收 | 1、投标人负责仪器设备从安装、调试、试运行到验收合格前的全部运行维护工作,所有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在验收合格前,采购人不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 2、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具备验收条件后,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报告及验收申请,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组织验收组进行。采购人只接收验收合格的设备。 |
项目实施 | 本项目建设为含系统施工设计的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提供详尽实施方案;本标项所含设备及工程安装所需组件和材料均需有生产厂商标识、质量保证书、联系方式等。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中标后无故不得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提出人员变更,需向采购人递交变更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可进行更换。 |
勘踏 |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自行联系业主至指定地点踏勘。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仪器的型号、生产厂家和技术指标,并确保仪器出厂日期不超过1年。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计划,包括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等情况。 3、如有必要,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完成监测数据向上级管理部门数据平台的稳定传输,不收取任何费用。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 |
5 | 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注:(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版,两者内容应一致。 |
6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7 |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
8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9 |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室,联系人 闻颜 电话18605730912)。 |
10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上述邮寄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1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2日09时30分 政采云线上投标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2日9时30分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6T605)。 |
14 | 讲标:无 |
15 | 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自行联系业主至指定地点踏勘。 |
16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7 |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18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9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0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
21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设备到货并安装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2 | 本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
23 |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
24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25 | 1.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4.说明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26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
27 | 投标人请自行配备电脑及CA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 |
28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分值 |
一、商务资信部分(39分) | |||
1 | 投标人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实施类似项目的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0-3 |
2 | 项目组成员配置 |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省级环境监测主管部门或环境监测协会颁发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考核合格证或厂家设备维护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的近2个月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4 |
3 | 人员稳定性保障 | 投标人需承诺该项目投入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人员稳定性。【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 | 0-2 |
4 |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核心产品) | 空气站设备更新: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和关键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配置要求得16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 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0-16 |
5 |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非核心产品) | 仪器设备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0-12 |
6 | 政策分 | 投标人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0分;若无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得2分(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如有不良记录又虚假隐瞒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书) | 0-2 |
二、技术部分(31分) | |||
7 | 整体供货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整体供货实施方案及措施,根据方案的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方案严密、合理的得4.1-6分; 方案欠科学或欠严密或欠合理或欠全面2.1-4分; 方案不科学或不严密或不合理或不全面0-2分; | 0-6 |
8 | 实施、验收方案 | 根据投标人安装、调试、验收及颗粒物手工比对具体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合理性等综合情况打分;无方案和无措施的不得分。 方案切实可行、全面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1-6分; 方案基本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1-4分; 方案存在不足、有重大缺陷的,得0-2分。 | 0-6 |
9 | 特殊应急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疫情等其他管控措施情况下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 应急方案切实可行、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1-3分; 应急方案基本可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1-2分; 应急方案存在不足、有重大缺陷的,得0-1分 | 0-3 |
10 | 售后服务方案 | 项目完成后的后续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结合售后服务网点覆盖范围、技术人员数量、质保期内回访、系统升级等因素等。 售后方案切实可行、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1-4分; 售后方案基本可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1-3分; 售后方案存在不足、有重大缺陷的,得0-1分。 | 0-4 |
接到采购人通知一小时内到达得现场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得0分】 | 0-3 | ||
验收后移交给运维方的质保期内,非运维引起的故障,应在48小时内解决,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故障,甲方有权寻求第三方协助,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需提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函的得0分】 | 0-2 | ||
11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次数、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人次等情况)综合打分。 培训方案切实可行、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1-2分; 培训方案基本可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6-1分; 培训方案存在不足、有重大缺陷的,得0-0.5分。 | 0-2 |
12 | 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合理、可行性,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 0-3 |
13 | 现场踏勘 | 投标人对项目指定地点进行踏勘的得2分;未踏勘不得分。(提供业主盖章踏勘证明材料) | 0-2 |
序号 | 品目名称(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金额(元) | |
合计 |
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核定总价 | 采购人验收意见 |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 | 人民币 元整。 ¥: | |||
供货单位(盖章): | 采购人(盖章): | |||
经办项目负责人: | 项目验收组组长: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 |||
银行帐号: |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第四联采购办存档备查。 |
投 标 人 概 况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
成立时间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金 | 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
是否依法纳税 | 是否参加社保 | |||
单位优势及特点: | ||||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交货期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合同 | 中标通知书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标准配置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分工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合计总人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序号 | 响应要求 |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北部工业区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投 标 总价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查机构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填写供应商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 | 填写供应商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校验码验证 | 校验码验证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阅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须知 | 阅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须知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是否已阅读且同意 | 是否已阅读且同意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申请信息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申请信息 | 初审 | 初审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是否初市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申请表 | 申请表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申请信息 | 申请信息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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