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沪宁合高铁安徽段范围内河道堤坝等防洪影响补偿专项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3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xr-2023-068
预算金额1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项总0551-6449414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沪宁合高铁安徽段范围内河道堤坝等防洪影响补偿专项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KXR-2023-068
二、项目名称:沪宁合高铁安徽段范围内河道堤坝等防洪影响补偿专项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州中淼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4号楼3层226号
成交金额:13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沪宁合高铁安徽段范围内河道堤坝等防洪影响补偿专项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沪宁合高铁安徽段范围内河道堤坝等防洪影响补偿专项设计服务,投标人须在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防洪影响补偿技术服务的编制及专家评审,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审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题项目完成验收止。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西影路2号
联系方式:13991255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汇银广场A座1508室
联系方式:0551-64494148/1525582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总、张工
电  话:13991255971、0551-64494148/152558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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