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区公司本部综合楼二次电制热机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cg-a8-nmdx2021-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琪1317140707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30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返 回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区公司本部综合楼二次电制热机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1-11-23 18:2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1-11-24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11-25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区公司本部综合楼二次电制热机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区公司本部综合楼二次电制热机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区公司本部综合楼二次电制热机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A8-NMDX2021-4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1年区公司本部综合楼二次电制热机组采购三台热泵机组,保障电信公司办公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五楼(约5000平米)的正常供热(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现启动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将现有地下1层至地上5层供暖面积约为5000㎡供暖管网改为密闭式循环,采用板式换热器将大暖管网热量换入密闭管网,将电制热机组安装至地下机房内,需无室外连接设备,满足热水二次加热到50℃以上,室内办公温度达到18℃,管网改造施工期间不影响现有采暖工作,改造工程无缝对接。主要部件及技术要求、供货地点要求如下:

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

目的地

电制热机组

3台

长≤2000mm

宽≤1000mm

高≤1400mm

内蒙古电信公司综合楼地下机房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中选人数量:1个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锅炉设备、新型供暖设备(评估产品编码CP01703、CP01705)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参选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累计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电制热机组设备销售及安装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设备(制热机组)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参选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参选产品出现两家及以上的参选人同时参选的,相关参选均被否决;

(5)参选人如是参选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1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1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1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人,请将参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wangqi.zgtj@c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第(二)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1.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1.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西街6号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471-3396128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1400079

联 系 人:王琪

电 话:13171407078

电子邮件:wangqi.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8“务必加-0008”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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