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2023DSJCSG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
2023DSJC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以通交[20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沙大桥引桥南侧150米处,采用半幅道路单向布设的形式,监测上行的车辆。动态监测区域道路宽度为44米,为双向六车道,具体路幅布设:4.5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12m车行道(三车道)+5m中分带+12m车行道(三车道)+3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本次东沙大桥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设施主要由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车貌识别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及配套工程等来实现对超限车辆的检测工作。工程造价约17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即2023DSJCSG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车貌识别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及配套工程等系统,含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设备采购安装、技术培训,系统配置、与相关业务平台系统联调技术服务、数据上传至相关主管部门业务平台等。
2.3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11月开工,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
2.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验收之日起2年。
2.5 相关要求
(1)质量目标:合格;
(2)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项目经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完成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工完成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D、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规定:七、明确项目负责任人的业绩认定。项目经理或总监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或总监的业绩。
若拟派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且《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
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最近3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或2023年8月~2023年10月或2023年9月~2023年11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6101589
联 系 人:余加兵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陈小龙)
联系人:周天豪、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20-780-97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0月20日
2023DSJC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以通交[20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沙大桥引桥南侧150米处,采用半幅道路单向布设的形式,监测上行的车辆。动态监测区域道路宽度为44米,为双向六车道,具体路幅布设:4.5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12m车行道(三车道)+5m中分带+12m车行道(三车道)+3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本次东沙大桥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设施主要由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车貌识别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及配套工程等来实现对超限车辆的检测工作。工程造价约17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即2023DSJCSG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建设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车貌识别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及配套工程等系统,含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设备采购安装、技术培训,系统配置、与相关业务平台系统联调技术服务、数据上传至相关主管部门业务平台等。
2.3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11月开工,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
2.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验收之日起2年。
2.5 相关要求
(1)质量目标:合格;
(2)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项目经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完成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工完成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D、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规定:七、明确项目负责任人的业绩认定。项目经理或总监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或总监的业绩。
若拟派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且《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
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最近3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或2023年8月~2023年10月或2023年9月~2023年11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6101589
联 系 人:余加兵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陈小龙)
联系人:周天豪、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20-780-97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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