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06月(至)0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227.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7.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4年06(至)07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4年 06(至)07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宁阳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单位采购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宁阳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单位采购。 2、采购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对宁阳县第一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验收。 3、采购需求概况:分乡镇(街道、园区)出具土壤污染、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含每个地块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污染周边调查、等级评价现场勘查及专家费等) 4、对宁阳县第一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验收,分乡镇(街道、园区)出具土壤污染、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含每个地块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污染周边调查、等级评价现场勘查、专家费等),并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提供报告。 5、需满足的质量、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容,圆满完成服务要求。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 8、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9、发布采购意向明确合同融资政策: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ccgp-sahng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10、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

227.46

2024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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