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现航管楼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乐静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现航管楼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A01-12620000224333349J-20240722-0505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现航管楼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以民航西北局函〔2020〕2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83.6%,自有资金16.4%  ,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兰州中川国际机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现航管楼位于机场T1航站楼北侧,建筑面积6902㎡,为4层框架结构。根据建筑现状,本次改造工程维持公共设施用房如消防、监控、供配电用房功能不变不做改造,本次改造部分建筑面积6122㎡。保留现有承重结构,仅拆除或新增部分隔墙,调整室内布局,重新做楼面、地面、墙面装饰层;对改造范围内的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设施进行更新、完善。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1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 月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总工期 120 日历天(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现航管楼改造工程,包含保留现有承重结构,仅拆除或新增部分隔墙,调整室内布局,重新做楼面、地面、墙面装饰层;对改造范围内的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设施进行更新、完善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3申请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等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以上配备的人员均应具有岗位证书(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提供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中。

3.4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申请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 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申请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 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10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以上承诺书可编制于“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

3.11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提交至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审查备案。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及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填报的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按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执行)。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于 2024年 10 月 21 日 17:00 时之前将备案表电子版描件(加盖公章)发至代理机构邮箱:490675515@qq.com,并将备案表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14招标人有权在资格预审期间对申请文件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可取消其推荐资格,并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4年10月 10 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 日18时00分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 10 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 15 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

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备注: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提交至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审查备案。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及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填报的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按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执行)。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于 2024年 10月21 日 17:00 时之前将备案表电子版描件(加盖公章)发至代理机构邮箱:490675515@qq.com,并将备案表编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七、其他资料”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金润电子标编制。(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需使用《招投标系列软件-投标版》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再上传,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予以拒收。到达开标时间后,申请人登陆网上开标大厅用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行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90 分钟,请申请人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期完成解密。( 2 ) 申 请 人 通 过 访 问 金 润 科 技 官 网 ( www.jinrunsoft.com 或www.dzztb.com)按照所参与投标项目类型进行下载最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完成后查看软件功能是否正常并检查电脑环境。(3)申请人使用安装完成的电子招投标生成器-投标版进行标书编制,盖章及固化后,并检查无误后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工具箱对标书文件进行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注意:需牢记加密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硬件 KEY),解密时必须使用文件加密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同一把硬件 KEY)进行解密操作)。(4)申请人使用标书编制工具—【文件上传功能】对已完成加密的标书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上传,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上传文件时仔细核对上传标书信息并输入项目编号或标段编号。(5)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6)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注:具体操作可查看金润官网 www.jinrunsoft.com 操作手册 “金润科技电子标书生成器投标版操作手册 V7.0”、“甘肃省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7)因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电子招标的形式,申请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99号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13层                  

邮    编:    730010                                                                邮    编:   730010                    

联 系 人:   李乐静              

异议受理人:李大伟                                                               联 系 人:   张文丽                  

电    话:   0931-8166579   

异议受理人电话:0931-8166536                                              电    话:  19909321311                  


9.监督部门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投诉联系方式为:0931-8284850


  2024 年 10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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