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y-2023-zfcg-0303-004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991-593611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新成176991312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3-ZFCG-0303-00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购买2个网红桥、1个七彩滑道及所属配基础设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现场领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乌鲁木齐县永丰镇
联系方式:0991-593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联系方式:17699131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新成
电 话:17699131250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3-ZFCG-0303-00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文旅设施经营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购买2个网红桥、1个七彩滑道及所属配基础设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现场领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乌鲁木齐县永丰镇
联系方式:0991-593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商住楼1-2002室
联系方式:17699131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新成
电 话:1769913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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