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7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s-cs-2023-009
预算金额95.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屹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芳181529922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S-CS-2023-009 
    项目名称: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5721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721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我的项目-右边选择对应项目进入开标大厅“或者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4)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出具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六中学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解放南路549号
联系方式:133255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屹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名都小区写字楼A区7楼1072室
联系方式:1815299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芳
电 话:18152992226
附件信息:
[电子标]磋商公告-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docx
18.2K
[电子标]磋商文件-喀什第六中学东城校区学生饮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doc
750.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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