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8月巨力吊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8160158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81601584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3 09: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8-23 10:0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7.02.06.3346

C型钩吊钩横梁

10T

巨力

1


2024-10-31 00:00:00

须出具合格证明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大道2600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 报价需为不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必须为13%; 二、供货周期:按上表交货期要求。 三、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 设备简易包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2. 按每件物资中备注的收货分类信息,按如下地点和收货人发货:包装分厂、行车一分厂、行车二分厂、行车三分厂、包材作业区: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北段2600号/马钢和菱包装/唐燕/18755509131;捆带作业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37号/马钢和菱包装/汤磊/15955524316;行车四分厂: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交材北区/陶训刚/18155504433。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1、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牌、型规、外观、包装、保质期、性能等指标不符合约定,以及使用供方货物造成影响需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需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买方前往判断。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如对验收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书面确认。 五、结算方式:账期+现款。货到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的60天(若当天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全额支付含税货款。对于延期交货的,每延迟1天,需方扣除供方总含税货款金额的0.5%不予支付,扣款金额最多不超过货款总额的20%。若发生未按图纸加工等质量异议而造成的返工等延期交货,一律按照延迟交货的扣款办法处置。供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寄给需方财务部门。收件单位: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收件人详细地址:安徽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37号),邮编:243000,收件人:辛晓莉,联系电话:0555-8886170。并注明需方业务经办人为张瑞。 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分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技术条款:
一、原则上产品生产设计、技术参数、型号规格、质量标准、安全及环保标准、有效期限、售后服务、质保期限及质量保证等均以标的产品生产厂商或其指定生产厂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为准,同时卖方保证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具体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图纸(如有)、产品说明书或原厂质保文件为准。 二. 按每件物资中备注的不同的包装标识分组包装,并于包装上按要求显著标识出如下信息: a. 包装内容清单(含品名、规格、品牌、数量、备注信息); b. 按如下要求标识使用地点信息: 包装标识:包装分厂;包装标识:包装分厂(包材作业区);包装标识:包装分厂(捆带作业点);包装标识:行车一分厂;包装标识: 行车二分厂; 包装标识: 行车三分厂;包装标识: 行车四分厂;包装标识: 点检一区;包装标识: 点检二区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名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工商业企业; 2、投标人须不属于宝武集团禁入(黑名单)供应商,且须具备近3年内马钢厂区供货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所有采购物料均须原厂原包装正品发货,报名前请对物料内容进行确认;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5、参与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采购员,对询价内容进行确认,如未沟通确认的请勿参与!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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