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疗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7J1-171-WF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定标时间:
公告时间:
成交人 |
成交 分标 |
成交金额 (元) |
采购单位代表 |
南宁福迈商贸有限公司 |
A1 |
258,6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教工作管理局 唐文战 |
南宁四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A2 |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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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正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B |
187,442.00 |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 黄强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C1 |
128,98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龙建平 |
南宁广安堂经贸有限公司 |
D |
16,5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郭玲琴 |
南宁市泰和制衣厂 |
E |
96,028.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李耀杰 |
广西纺织服装设计研究所 |
F |
23,280.00 |
备注 |
C2分标无合格竞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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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潘心红、黎耀强、刘雪玲、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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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 健 |
电话 |
5309306 |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