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站(含乌鲁木齐南站)站舍广告灯箱、展板上刊及供电设施维修、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招标采购方式公示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站(含乌鲁木齐南站)站舍广告灯箱、展板上刊及供电设施维修、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招标

2.招标总控制价:16万元(大写:拾陆万元整)

3.项目实施地点: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南站。

4.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3年3月31日。

5.服务要求:

①在国内工商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承认并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③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不会因为招标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

④承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⑤承认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资质”等相关内容。

⑦提供广告制作设备证明,若无制作设备,需提供合作广告制作单位的质量承诺书,承诺合作的广告制作单位制作的产品符合我公司提出的主材技术条件。

二、投标报价条件:

1、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总控制价和每项最高报价。

2、报价为完成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含乌鲁木齐南站)站舍广告灯箱、展板上刊及供电设施维修、维护业务外包项目工作,项目最高限价16万元。

序号

业务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

总价

工费类(含人工费、交通运输、工具、脚手架等费用)

1

广告上刊作业

广告画面更换安装工费

平方米

1000

30

30000

2

各类广告灯箱、配电箱故障维修(故障维修不得少于两处)

灯箱故障:故障处理及更换灯箱电源、灯条、时间控制器、空气开关、处理电线接头;配电箱故障:故障处理及更换空气开关、接触器、时控器、配接线

49

1200

58800

材料费类

3

制作阻燃无网内光布(刀刮布),B1防火

UV卷材喷(含材料费)

平方米

1000

60

60000

4

维修时间控制开关

正泰,德力西、人民等品牌(含材料费)

30

60

1800

5

维修16A空气开关(带漏电保护)

16A/2P,正泰、德力西、人民等品牌(含材料费)

10

40

400

6

维修25A空气开关(带漏电保护)

25A/2P,正泰、德力西、人民等品牌(含材料费)

15

40

600

7

维修32A空气开关(带漏电保护)

32A/2P,正泰、德力西、人民等品牌(含材料费)

15

40

600

8

维修LED灯条12V变压器(开关电源)

功率350W,相当或等同于台湾明纬NES、LRS系列(含材料费)

5

150

750

9

维修LED灯条24V变压器(开关电源)

功率350W,相当或等同于台湾明纬NES、LRS系列(含材料费)

10

150

1500

10

维修2.5m²橡胶护套电缆(3芯)

新疆特变电工、兰州众邦(含材料费)

盘(100m)

2

200

400

11

维修4m²橡胶护套电缆(3芯)

新疆特变电工、兰州众邦(含材料费)

盘(100m)

2

300

600

12

维修2.5m²多芯软电线

新疆特变电工、兰州众邦(含材料费)

盘(100m)

2

250

500

13

维修4m²多芯软电线

新疆特变电工、兰州众邦(含材料费)

盘(100m)

1

450

450

14

维修12V灯条(1米)

相当于江苏科比(含材料费)

/

80

20

1600

15

维修24V灯条(1米)

相当于江苏科比(含材料费)

/

50

40

2000

16

项目最高限价为壹拾陆万元整(大写),160000.00元(小写),税率6%。

备注:

1、外包业务项目中的子项费用相互间可调剂。

2、外包费用金额为预估总价金额,合同履行金额按全年实际发生工作量予以核算、结算,阻燃无网内光布(刀刮布、B1防火)更换超出预估面积的部分,按照此合同单价进行制作、安装,合同各类付款总价不高于160000.00元。

3、以上项目费用均包含税费、交通、运输工具、脚手架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项目支出费用。

三、投标文件编制、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宣布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文格式规定填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连续页码,使用A4纸竖版(附图、附表除外)分别装订成册(书装),采用胶订、平订或线定等方式,装订所使用的装订线、装订针等不得外露,不得采用活页夹或类似装订方式;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承担因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主要包括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表、投标业务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声明等。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文清晰,内容齐全,表述完整,表达准确;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涂改增删,如遇时间紧急或其它情况,不得不对投标纸质文件进行修改时,所涂改和增删部分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字,涂改增删而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无效。

5.投标文件中每个标的物只能有一个报价,报价为到业务外包全过程。

6.投标人对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以及给招标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或承诺,并提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理赔和处置等条款。

7.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等开标后不予退还。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都须自行承担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会议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

8.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封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及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9.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代表送达指定地点的,须按要求完成投标书递交登记;投标人代表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招标会现场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采取邮寄投标文件的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保证邮寄投标文件外包装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密封性、密封标志的牢固性和投标文件到达的时效性,并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密封破损、未按时投递到达等影响投标的全部后果。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11.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内容,已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随意放弃投标,否则纳入供应商不良信用评价。如违反本规定,(1)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2)自开标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项目。

四、评标方法:

1.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原则,对投标报价存在的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进行校核和修正。一旦这种算术性校核和修正为投标人所接受,校核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上述校核和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按照在投标商务和技术均实质性满足要求的条件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者中标原则,采用单一来源谈判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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