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黎溪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英德市黎溪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发改资〔2024〕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外、典型镇培育资金外,其余资金由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建设单位为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英德市黎溪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881-04-01-519236
二、建设单位: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2801066
地 址:英德市黎溪镇府前路与安康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昊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13413525895
联系地址:英德市富强东路龙山庄商务中心3楼
招标监督机构: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2200755
三、建设地点:英德市黎溪镇镇村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英德市黎溪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场地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铁溪村委黄鱼沙、拐塘村人居环境提升:对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改造提升,场地改造面积约2700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600平方米;黎溪镇圩镇入口环境提升:对两个主要入口环境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入口周边环境,场地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建设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1)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①施工图设计;②预算编制;③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现场配合服务;⑤在初步设计范围和基础上,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设计相关的其他要求。2)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施工。
(2)建设规模:
1.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场地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
2.铁溪村委黄鱼沙、拐塘村人居环境提升:对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改造提升,场地改造面积约2700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600平方米;
3.黎溪镇圩镇入口环境提升:对两个主要入口环境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入口周边环境,场地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为:809.8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750.01万元;设计费(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房屋鉴定费)19.39万元;基本预备费40.42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人对工程费、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
(4)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外、典型镇培育资金外,其余资金由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备注:住建部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丙级(三级)资质换领乙级(二级)资质的指导性文件,而各省、市的乙级(二级)资质证书换领开展时间参差不齐,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丙级(三级)资质有效期不做考核。]
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以下任意一项:(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7、投标文件中有投标保证金。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规定,为本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与其存在隶属关系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或与其存在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1066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潜在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昊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 英德市黎溪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工程编号 | GC4418812024039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10时30 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8日9时30 分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10时30 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9时3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9时30 分 |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 17 日10时30 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9时30 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8日9时30 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2024年11月8日10时00 分 | 评标地点 | 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