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城口县独立工矿区龙田乡避险搬迁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城发改委投资〔2023]7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为:重庆绿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绿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龙田乡四湾村
2.2 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商品砼 |
C30 |
m3 |
3657.5907 |
2 |
商品砼 |
C20 |
m3 |
910.52791 |
3 |
商品砼 |
C25 |
m3 |
977.1306 |
4 |
商品砼 |
C30 P8 |
m3 |
163.943 |
5 |
C20无砂大孔混凝土 |
C20 |
m3 |
100.9621 |
6 |
商品砼 |
C15 |
m3 |
36.5035 |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314.4244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具体采购材料以采购清单为准。
2.5 交货地点: 重庆市城口县独立工矿区龙田乡避险搬迁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部
2.6 供货数量:本次招标各种规格的商品砼数量为预测数量,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招标人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供货,最终以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由于本次招标货物数量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差异造成的风险。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需求,具体执行招标人发至中标人的需求计划,供货至重庆市城口县独立工矿区龙田乡避险搬迁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完工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商品混凝土销售商或者生产商,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绿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城口县东大街6号崇扬大酒店附属楼7楼 |
地址: |
重庆市万盛区万东北路61号附1号2-1号 |
联系人: |
覃老师
|
联系人: |
石雪琴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59292993 | 联系电话: | 1521328660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城口县独立工矿区龙田乡避险搬迁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口支行 |
9558853100009993399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口南大街支行 |
315102010400013610000006094 |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口支行 |
102001040005196-100149 |
招标公告.pdf
[500229202410310500301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