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xcg20220902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卞石有13912147130
中标公司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4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成交公告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修编项目成交结
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XCG20220902
二、项目名称: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399号(江南一品)18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497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 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红 徐为华 丁晨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价*1.5%=745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2号
联系方式:13951447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方式:13912147130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石有
电话:13912147130
十、附件
无。
发放日期:2022年10月17日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JSZXCG20220902号
T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1第四章项目需求2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受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5
6、采购需求及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5、最高限价:5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4、预算金额:5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2、项目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项目1、项目编号:JSZXCG20220902号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资格声明(原件);1.1磋商响应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供应商2022年7月-2022年9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方式:自行下载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5、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2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553号邗江文化馆六楼)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递交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116407253@qq.com,联系电话:139121471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1、磋商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553号邗江文化馆六楼)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2号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912147130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名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951447769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10月17日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912147130项目联系人:卞石有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
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曲江支行开户名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32050174473600000049(5)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4)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单位综合考虑。(3)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支付;(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1)代理服务费为: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7、磋商文件的解释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4.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项目需求。4.2标的物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如有)。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响应报价表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包号(如有);(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迟交的响应文件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5、磋商响应有效期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或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最终总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报价分值的依据,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第一轮价格。若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等远远低于竞争性磋商预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一轮中间报价,但必须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6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2、质疑处理(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7)将采购合同转包;(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6提出质疑的日期。2.4.5必要的法律依据;2.4.4事实依据;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诚实信用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另选成交供应商。对未能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无任何义务和责任对其未能成交的原因作出说明和解释,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卖方):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号:JSZXCG20220902项目名称: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资料费、管理费、从合同签订日起至成果通过审查、报批等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工作及调研、咨询、审查、评审、资料印刷等所有成果完成过程中必须产生的费用,直至通过验收。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2、合同总金额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合同标的
3.3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乙方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并安排对应部门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项目衔接组织与实施。4、项目组成员(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5)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3)项目组人员表;(4)条款响应;(1)竞争性磋商文件;(2)报价文件;
5.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作者署名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知识产权归属4.3乙方承诺服务期间上述联系人在扬办公,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时一小时到达现场。4.2乙方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1甲方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履约保证金6.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6.2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永久性保密,项目结束,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条款不随本合同终止而终止,一直有效。6.1乙方及其参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6、资料的保密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持有或使用、引用项目成果,不得公开发表、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成果知识产权的,甲方将追究乙方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0、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2服务期: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9、服务期8.1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8、转包或分包7.1本项目不适用。
11.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1.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1、货款支付10.3交付地点:。10.2交付方式:。10.1交付期:。
13.1甲方针对不同阶段成果稿修改意见须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依据甲方书面意见进行修改。13、成果修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税费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规划初步方案,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规划通过甲方验收,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以上付款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11.3付款方式:
14.3如甲方需要上报或进行省级、国家级层面评审的,乙方须协助配合并按照评审意见要求修改完善,不再另行收费。14.2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评审、意见征询工作,将各阶段审查、评审、意见征询的正式书面修改意见提交给乙方。期间所涉及相关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14.1项目编制依据为国家住建部印发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相关要求,以通过专家论证及成果审查为验收标准。14、审查验收标准和方式13.3中途修改稿,乙方向甲方提交电子文档用于甲方审查修改情况。13.2乙方确保按照甲方书面意见修改完整,并在提供修改稿的同时,须向甲方提供书面修改说明,同时将甲方书面修改意见作为成果附件一并提交。
③由于严重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原因,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②国家政策调整变化;①一方违反合同;15.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在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当事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书面提供理由依据,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15.1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5、违约责任
17.2甲乙双方给对方的通知、文件、材料、成果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方式送达对方项目联系人或对方指定人员即视为送达对方法人。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合同其它16.3如发生其他争议,甲乙双方提请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16.1如乙方原因,致使项目不能通过采购人论证的,乙方根据论证意见调整修改完善,直至项目论证通过。由此造成进度延误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补偿费用(补偿费用标准为:合同金额的1‰*迟延天数,该迟延天数包括每一阶段的迟延)。经修改完善后不能通过成果审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所有款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16、争议解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乙方:17.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17.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项目经办人:见证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三、规划内容规划范围为扬州市域,规划重点为扬州市区。二、规划范围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总结前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文本、图则、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规划专题研究等构成部分,充分结合实际,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切实可行地指导当前我市城市绿地系统不断优化。方式为提交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电子材料一套、纸质材料8套,并通过评审和审批。在《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20)》的基础上修编新一轮《扬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用以指导我市城市绿地的建设与管理,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和结构,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塑造良好的绿化景观形态。一、规划背景与目标
(5)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4)规划目标与指标;(3)绿地系统现状分析;(2)规划编制的意义、规划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1)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环境状况和城市基本概况,强调理清底账;1、文本内容
(11)绿地防灾避险规划;(10)古树名木保护规划;(9)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8)树种规划;(7)中心城区绿地分类规划;(6)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
(2)概念性城市设计用地规划图(1)区域位置图2、图纸部分(14)实施措施。(13)分期建设规划;(12)绿地景观特色规划;
(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规划图(7)公园绿地规划图(6)绿地系统规划图(5)绿地系统结构图(4)公园绿地服务半径现状图(3)绿地系统现状图
(14)绿地系统近期规划图(13)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图(12)行道树树种规划图(11)区域绿地规划图(10)附属绿地规划图(9)防护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图
(2)规划应深入分析特色定位,结合概念性城市设计,合理确定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目标与发展重点;(1)规划应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及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2、深度要求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以保持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为前提,注重蓝绿空间的系统化保护与营建,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成网络的高质量绿色空间体系;以人为本,重塑城市和自然的关系,着力建设有利于人的活动及身心健康的绿色景观系统,完善休闲游憩、文化体验、生态服务等功能,增强城市绿地空间活力;结合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在现有绿地系统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因地制宜、科学分级、合理确定绿地指标,进行各类绿地规划布局。1、总体要求四、规划要求
1、成果内容五、成果要求(6)规划应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规划的落实。(5)规划应提出绿地系统分期实现的步骤;(4)应在概念性城市设计的基础上,确定绿地系统规划的结构、布局、规模并进行预测,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绿地系统;(3)深入调查绿地系统的现状情况和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根据发展定位、发展步骤确定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发展重点和规划格局;
六、时间节点及要求(2)上述成果内容的电子光盘1套。(1)上述成果内容的成套精装文本8套,规格统一为A4或A3规格。2、成果提交要求如下:规划附件: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等。提供的规划设计任务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并参加有关规划论证,按合同规定时间,按审查、论证意见调整完善后,提交规划最终成果。规划编制成果达到国家和省有关编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技术论证。
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规划初步方案,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规划通过甲方验收,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以上付款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八、付款方式磋商总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运输、机械、仓储、设计、专利技术、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及质保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七、报价要求序号时间阶段工作内容11周现状调研明确工作思路与工作任务现场踏勘与现状分析基础资料收集与研究分析现状图绘制上位规划分析23周初步方案编制背景与政策研究重点问题分析初步方案编制初步交流32周规划方案修改完善汇报交流修改完善修改意见请于汇报后三天内反馈41周甲方审查甲方审查修改完善形成成果51周成果提交提交最终成果序号时间阶段工作内容11周现状调研明确工作思路与工作任务现场踏勘与现状分析基础资料收集与研究分析现状图绘制上位规划分析23周初步方案编制背景与政策研究重点问题分析初步方案编制初步交流32周规划方案修改完善汇报交流修改完善修改意见请于汇报后三天内反馈41周甲方审查甲方审查修改完善形成成果51周成果提交提交最终成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二、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磋商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磋商候选人。一、评标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4)若响应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自行填写。(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三、评分标准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序号 | 得分 | 评分内容 |
投标报价(10分) |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投标人获奖情况(10分) | 10分 |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项目获得全国优秀规划奖项(表扬奖除外)的,每个得3分;获得省级优秀规划奖项(表扬奖除外)的,每个得2分,获得市级优秀规划奖项(表扬奖除外)的,每个得1分,满分10分。(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通知发布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参与人员基本情况(15分) | 15分 | 1、项目负责人:有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有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有国家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5分。2、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1)项目组成员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的,有1个得0.5分,最多3分;同时具备高级规划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再加0.5分,最多2分。本项满分5分。(2)项目组其他专业人员配备有交通、建筑、景观、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每一专业得1分。本项满分5分。(以上须提供职称和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供应商近3 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如项目团队中同一人有不同证书,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投标人项目经验(10分) | 10分 | 供应商承担过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相关专项规划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技术部分(45分) | 前期研究(10分) | 对项目背景、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熟悉,对城市概况及绿地系统现状分析总结和对上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评价总结。现状分析内容完整,规划实施评价准确得10分;现状分析内容较完整,规划实施评价较准确得7分;现状分析内容不太完整,规划实施评价不太准确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技术思路(5分) | 明确项目重点,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工作重点把握准确,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内容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分;工作重点把握基本正确、工作思路较清晰,技术路线较合理,得3分;工作重点把握不太准确、工作思路不太清晰,技术路线不太合理,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技术部分(45分) | 规划目标与指标(5分) | 根据响应单位的技术路线,明确规划总则,提出规划目标与指标。规划目标及指标与项目背景最契合的为优的得5分;与项目背景较契合的为良的得3分;与项目背景契合一般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技术部分(45分) | 规划方案(15分) | 提出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明确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进行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分类规划;开展防灾避险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与海绵城市、树种规划等专项规划。规划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的得1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0分;规划方案不尽合理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
技术部分(45分) | 年度建设规划(5分) | 从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可行性,提出年度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规划合理,符合扬州发展实际的得5分;基本合理的得3分;规划方案不尽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技术部分(45分) | 工作组织方案(5分) | 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时间进度安排,提出进度控制措施。时间安排最合理,进度控制措施最得当的得5分;时间安排较合理,进度控制措施较得当的得3分;时间安排合理性一般,进度控制措施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售后服务(10分) | 10分 |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的得3分;承诺2小时内响应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承诺服务期内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交通、建筑、景观、测绘、地理信息)驻场服务的,每有1个专业得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后附人员专业证明材料)3、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手段以及售后响应时效性承诺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完整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1分;无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编号:项目名称:(正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1、评分项涉及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评分索引表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标包号: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六、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三、磋商响应报价表二、资信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八、其他七、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资格声明(原件);1.1磋商响应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二、资信证明文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供应商2022年7月-2022年9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磋商响应函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地址:邮编: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地址:邮编:(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2、资格声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
<1>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采购市场。
授权单位盖章:单位名称:代理人(被授权人):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3、法人授权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地址: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三、磋商响应报价表年月日
项目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大写:小写: (人民币) | |
是否小微企业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六、拟投入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要求 | |||
3 | 交付时间 | |||
4 | 交付方式 | |||
5 | 交付地点 | |||
6 | 付款方式 | |||
7 | 磋商响应货币 | |||
8 | 其他 |
七、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格式一联合体协议(如有)八、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日期:
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磋商的采购编号的项目。本单位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日期: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6407253@qq.com,电话:13912147130)。供应商联系表附: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及标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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