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DHFZ[GK]2022003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DHFZ[GK]2022003_4_91350206MA31KCJ9XQ_6098)
一、合同编号:[3500]DHFZ[GK]2022003_4_91350206MA31KCJ9XQ_6098
二、合同名称: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DHFZ[GK]2022003_4_91350206MA31KCJ9XQ_6098)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DHFZ[GK]2022003
四、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联系方式:88367363
供应商(乙方):厦门合享易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403号之2-504室
联系方式:0592-5794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合同总金额:¥13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1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6.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提供1年(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原厂免费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6.2在质量保证期内仪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同一档次设备供甲方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或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被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半年内累计有十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质保期内,乙方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6.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6.4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较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甲方存档。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16.5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并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维修费及差旅费。如遇乙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乙方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
项目编号:[3500]DHFZ[GK]2022003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DHFZ[GK]2022003_4_91350206MA31KCJ9XQ_6098)
一、合同编号:[3500]DHFZ[GK]2022003_4_91350206MA31KCJ9XQ_6098
二、合同名称: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DHFZ[GK]2022003_4_91350206MA31KCJ9XQ_6098)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DHFZ[GK]2022003
四、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联系方式:88367363
供应商(乙方):厦门合享易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403号之2-504室
联系方式:0592-5794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4-1 | A032405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 艾莫斯 | 1(台) | 130000 | 130000 | N | phx21 pro | 无 |
合同总金额:¥13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1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6.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提供1年(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原厂免费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6.2在质量保证期内仪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同一档次设备供甲方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或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被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半年内累计有十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质保期内,乙方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6.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6.4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较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甲方存档。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16.5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并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维修费及差旅费。如遇乙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乙方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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