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关于设计制作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的比选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成华区司法局设计制作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
一、比选内容
(一)本次采购为设计制作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预算金额为7万元内。
(二)配置
(三)价格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二、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
(一)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工作时间(09:00—17:00)在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311室登记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应包括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比选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文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7:00。
(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完整,签字盖章。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四、比选方法
比选方法采取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选单位综合得分为比选小组成员得分之和的平均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成都市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2号楼311室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84353928
附件:项目比选标准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8日
项目比选标准
一、比选内容
(一)本次采购为设计制作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预算金额为7万元内。
(二)配置
序号 | 项目 | 规格(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笔记本 | 定制LOGO+法治成华 面料:PU面料 尺寸:212*145mm | 800 | 本 | |
2 | 手电筒 | 定制LOGO+法治成华 灯泡及附件种类:LED 充电模式:UBS | 800 | 支 | |
3 | 加厚折叠塑料凳 | 定制LOGO+法治成华 材质:PP材质 尺寸:230*270*220mm | 800 | 只 | |
5 | 无纺布袋 | 定制LOGO+法治成华400*300*100mm;120G无纺布 | 2000 | 个 | |
(三)价格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二、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
(一)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工作时间(09:00—17:00)在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311室登记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应包括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比选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文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7:00。
(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完整,签字盖章。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四、比选方法
比选方法采取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选单位综合得分为比选小组成员得分之和的平均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成都市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2号楼311室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84353928
附件:项目比选标准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8日
项目比选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15分) | 1、参选单位经评审的有效最低报价得满分; 2、其他参选单位报价得分是:以最低报价为基数,每增加5000元,扣0.2分,增加金额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算。 |
2 | 业绩经验 (10分) | 具有政府单位服务项目案例的每一个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
3 | 设计方案 (40分) | 1、项目服务总体方案:结合项目实际要求,以及供应商自身对该项目的理解,供应商提供项目设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A等:15-20分;B等:10-15分;C等:5-10分;D等:0-5分。 2、产品质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小样,对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0分,其他名次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财务状况(25分) | 以参选单位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A等:财务状况良好(20-25分);B等:财务状况一般(10-20分);C等:财务状况差或无审计报表(0-10分) |
5 | 比选申请 文件规范性 (10分) | 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10分,有一项偏差扣0.5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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