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郡0931-85653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环保排放指标监测服务(二次公告)询比 公告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环保排放指标监测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31003030166332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1、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本工程总规模1200t/d,2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2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SNCR系统”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本项目的烟气净化工艺由下列系统组成:SNCR系统、CEMS系统、石灰浆配制系统、喷雾反应系统、消石灰喷射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飞灰输送系统、引风机、烟道及烟囱,烟气排放达到欧盟2000标准。 2、飞灰填埋专区项目:本工程位于抚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实际用地约70.00亩,设计有效库容32.40万m3,折算飞灰量20.32万吨,服务期限预计24年。固转运平台及分隔坝标高96m,场底标高为83m,每隔10米设置锚固平台,坡度1:2。西面高东面低形成人工坡度,方便渗沥液及地下水快速排出。飞灰填埋专区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进行设计,采用双层土工膜防渗结构,防渗系统下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上铺设污水收集导排系统,配套建设3000m³的渗滤液调节池。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环保排放指标监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福银高速以东、展坪乡张科村以南,西侧紧邻G70福银高速。飞灰填埋专区项目: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展坪镇抚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或省级质监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其附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附表证明。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排放指标监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仅允许不超过6个检测因子检验检测工作分包;其余检测因子不允许检验检测工作分包,供应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应覆盖不允许分包部分检验检测工作;如有分包,须同时提供拟分包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其附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附表证明。
(3)供应商需明确是否对本项目中部分检测因子(不超过6个)检验检测进行分包,并在“响应函”中进行承诺(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4日  到  2023年12月12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803468845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付那拉(商务) 联系人:张晓郡
电话:19179429807 电话:0931-8565311
邮箱:812251519@qq.com 邮箱:lyzb1111@163.com
车学燕 签于 2023/12/04 15:17:43
张晓郡 签于 2023/12/04 15:10:31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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