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遂昌某公司共富驿站视频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遂昌某公司共富驿站视频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202400117-085】),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分成选择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分成选择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遂昌某公司共富驿站视频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21.4758】万元(【含税】)。
1.2分成选择内容及要求:
1.2.1分成选择内容:【本项目为2024年遂昌某公司共富驿站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全县60个共富驿站120个点位视频监控的技术服务,并接入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续签计划:【无】。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整体技术服务并验收合格。
1.2.4服务要求: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的项目维护服务。
1.2.5服务地点:【丽水市遂昌县】。
1.2.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2.7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20.26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业主和询比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响应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供应商需至少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期间内签订的类似监控集成服务业绩合同。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执行材料(必须提供,可为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发票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中的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发票、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
②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和签章页。
③时间评审要求: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日期就早者为准。框架协议以纳入评审的执行材料中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署日期(或履约日期的),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盖章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中时间就早者纳入评审。均无法体现日期的,则不纳入评审。
④证明材料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业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点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7日17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再售卖纸质询比文件,请供应商通过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供应商账号下载询比文件。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请供应商直接在平台上下载询比文件。
(一)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点击供应商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曾工15706809369)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详见网站:【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不适用】
5.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老大楼4楼404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业主/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业主/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业 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15355788783
电子邮件:15355788783@189.cn
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袁旭冉、吕仕琪、曾琦、刘绮文
电 话:15504246003、15954801070、15706809369
电子邮件:yuanxuran.hx@chinaccs.cn、208883270@qq.com、985664667@q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1450773594@qq.com】
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