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丰台医神外耗材论证会(3)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丰台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丰台医院物资器械处,邀请供应商就如下项目中所需耗材或服务参加采购论证。
1.论证简介
1.1项目名称:北京丰台医院神外科耗材项目-3
1.2使用科室:北京丰台医院神外一、神外二
1.3采购论证性质:院内论证
1.4资金来源:医院经费
1.5评分办法:综合因素评定法
1.6采购内容:
1.6.1、可吸收止血流体明胶:术中深部脑组织难止性出血的止血;经鼻手术海绵窦出血的止血。本产品适用于在毛细血管、静脉和细小动脉等世血而依靠压迫、结扎或其他传统方法控制无效或不可行时的手术辅助止血(眼科手术除外)。
参数:是由装于注射器内的可吸收止血明胶基质,空注射器,白色注射导管,蓝色可弯曲注射导管,和移液杯组成。可吸收止血明胶基质是从猪皮中提取的明胶。本产品辐射灭菌,一次性使用。
2.对供应商基本要求:
2.1 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必须向北京丰台医院报名,并提供要求的资质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2.4 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供应商报名
3.1供应商需在公示期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前,将供应商资质(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交至北京丰台医院物资器械处进行报名,逾期无效。
3.2报名时需提供资格预审要求的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资料,附一份技术参数、彩页、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有专利的产品可提供专利证书,提供有关发票。
3.3资格预审资质要求:
3.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3.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
3.3.3 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备案
3.3.4制造商全套资质证明(若参会供应商为制造商,则无需提供重复文件):
3.3.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3.4.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4.3生产许可证登记表
3.3.5参加论证的耗材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提供相关授权
4.采购论证时间及地点
4.1本次采购论证采用院内论证的形式。
5.北京丰台医院物资器械处联系方式
5.1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安街一号;
5.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物资器械处于静   63811115--物资器械处
6.本项目采购论证公告、修改公告和中标公告将发布在北京丰台医院官网。
   
 
 
北京丰台医院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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