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秀山湖东侧公交停车市政综合体项目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xcgs-2023-0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沈飞0555-21188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芳0555-235023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受江东控股集团集采中心委托,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秀山湖东侧公交停车市政综合体项目工程监理》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单位参加。
一、项目编号:AHXCGS-2023-043
二、项目名称:秀山湖东侧公交停车市政综合体项目工程监理
三、采购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建设地点:马鞍山市秀山湖东侧
七、建设规模:建设涵盖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开闭所、配电房、环卫设施、城市驿站、游园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政综合体。总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600千平方米,社会及公交停车场面积6500平方米,市政综合体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共计新增社会停车位130个,公交停车位14个,公交洗车位1个。
八、项目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出调整或延长。上述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
九、项目控制价(费率):本项目控制费率为2.5%,实际监理费用=工程建安结算款额(审计后)×比选报价费率
十、监理范围:本项目建安费约1700万元。采购本项目建设全过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组织与项目有关的各项验收工作、根据业主授权配合处理与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等内容,具体包括:勘察资料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造价(工程进度款审核)、质量、进度控制,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管理;竣工审计资料审查等。
十一、比选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比选单位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已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报名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至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部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军民路翡翠森林花园14栋102-3)。
2、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码)
(2)办理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3、报名须交纳比选资料工本费、复印费等2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马鞍山市雨山区军民路翡翠森林花园14栋102-3)
3、比选时携带资料:
(1)、参加比选的人员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比选。(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开始后按签到先后顺序提交《项目比选确认函》。
十四、比选办法
1、比选方法:由采购人在合格的已报名比选人中以比选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和顺序如下:
(1)、比选开始后采购人按照比选人《项目比选确认函》递交的先后顺序宣读比选报价,比选报价高于控制价(费率)的比选人不参与本次比选。
(2)由采购人选定比选报价最低的比选人为成交人。
(3)最低比选报价费率相同的,摇号确定成交人,摇号程序如下:
1)、按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
2)、由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
3)、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
2、如合格的已报名比选人不足3家,则不再组织本次比选。
3、整个比选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十五、采购代理费
成交人在领取项目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交纳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基本收费标准×50%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十六、合同文本
1、合同推荐使用国家规范文本;
2、成交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十七、履约担保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特别提示
1、监理单位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合同为固定费率,结算时监理费率不作调整,一切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比选活动中不得降低本次比选所需相关服务,若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江东控股集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场。
十九、联系方法:
招标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联系人:沈飞 电话:0555-21188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军民路翡翠森林花园14栋102-3
联系人:方芳 电话:0555-2350235
招采监管部门:江东控股集团集采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金溪路456号1212室
联 系 人:张 工、王工 电话:0555-2109750
相关附件:
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附2:项目比选确认函格式.docx
附件3:监理合同格式文本.docx
一、项目编号:AHXCGS-2023-043
二、项目名称:秀山湖东侧公交停车市政综合体项目工程监理
三、采购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建设地点:马鞍山市秀山湖东侧
七、建设规模:建设涵盖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开闭所、配电房、环卫设施、城市驿站、游园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政综合体。总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600千平方米,社会及公交停车场面积6500平方米,市政综合体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共计新增社会停车位130个,公交停车位14个,公交洗车位1个。
八、项目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出调整或延长。上述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
九、项目控制价(费率):本项目控制费率为2.5%,实际监理费用=工程建安结算款额(审计后)×比选报价费率
十、监理范围:本项目建安费约1700万元。采购本项目建设全过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组织与项目有关的各项验收工作、根据业主授权配合处理与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等内容,具体包括:勘察资料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造价(工程进度款审核)、质量、进度控制,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管理;竣工审计资料审查等。
十一、比选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比选单位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已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报名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至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部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军民路翡翠森林花园14栋102-3)。
2、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码)
(2)办理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3、报名须交纳比选资料工本费、复印费等2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马鞍山市雨山区军民路翡翠森林花园14栋102-3)
3、比选时携带资料:
(1)、参加比选的人员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比选。(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开始后按签到先后顺序提交《项目比选确认函》。
十四、比选办法
1、比选方法:由采购人在合格的已报名比选人中以比选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和顺序如下:
(1)、比选开始后采购人按照比选人《项目比选确认函》递交的先后顺序宣读比选报价,比选报价高于控制价(费率)的比选人不参与本次比选。
(2)由采购人选定比选报价最低的比选人为成交人。
(3)最低比选报价费率相同的,摇号确定成交人,摇号程序如下:
1)、按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
2)、由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
3)、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
2、如合格的已报名比选人不足3家,则不再组织本次比选。
3、整个比选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十五、采购代理费
成交人在领取项目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交纳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基本收费标准×50%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十六、合同文本
1、合同推荐使用国家规范文本;
2、成交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十七、履约担保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特别提示
1、监理单位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合同为固定费率,结算时监理费率不作调整,一切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比选活动中不得降低本次比选所需相关服务,若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有)、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江东控股集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场。
十九、联系方法:
招标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联系人:沈飞 电话:0555-21188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星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军民路翡翠森林花园14栋102-3
联系人:方芳 电话:0555-2350235
招采监管部门:江东控股集团集采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金溪路456号1212室
联 系 人:张 工、王工 电话:0555-2109750
相关附件:
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附2:项目比选确认函格式.docx
附件3:监理合同格式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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