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2330393
二、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90000(元)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高科路198号创业园15楼1513-151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 | 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铮铮,郑丹,郑建华(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23.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地 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006690
质疑联系人:刘锦初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06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1061817
项目联系人(询问):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4
质疑联系人:张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最终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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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单一)-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面向中小---D.doc采购文件(单一)-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面向中小---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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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函.doc声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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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评审人数:2 | 评审人数:2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专家隶属库 | 评审专业 | 人数 | 抽取条件 |
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2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 |
回避单位 | 回避原因 |
回避专家 | 回避原因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ZJ-2330393 | ZJ-2330393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项目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单一来源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3-03-0809:30:00 | 2023-03-0809:3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1 | 1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90000(壹拾玖万元整)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项目编项目编号号 | ZJ-2330393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项目 |
采购方采购方式式 | 单一来源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3-03-0809:30:00 |
开标地开标地点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资格审查情况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ZJ-2330393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3-03-0809:30:00 |
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报价分 | 总得分 | 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90000元(壹拾玖万元整) | 1 | √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杭州洁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90000.0 | 二次报价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2023年庆春院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 | 1 | 年 | 20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采购人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571-8600669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苑洪春、李博联系电话:0571-81061814,0571-81061817邮编:310012Email:14847913@qq.com |
3 | 踏勘现场 | 不适用 |
4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5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适用 □适用 |
6 | 投标产品主体 | □适用 不适用 |
7 | 投标保证金 | □适用 不适用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截止时间起90天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邀请函”规定 |
10 | 投标地点 | 按“邀请函”规定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邀请函”规定 |
12 | 答疑 |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3年3月6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14847913@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3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4 | 响应文件形式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 |
15 |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至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苑洪春,电话:13065702633,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3年3月8日17:00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或直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苑洪春,电话:13065702633) |
16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 |
17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18 | 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19 | 样品 | 不提供 |
20 | 演示 | 不要求 |
21 | 支持中小企业 | 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污水管路清掏疏通服务3.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22 | 其他 |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清掏频次 | 备注 |
1 | 地下室集水井清淤 | 集水井共计20个,约200m³ | 每年一次 | 集水井位于地下室,采用人工和机械清掏并将清掏时产生的垃圾杂物带走,淤泥无害化处理 |
2 | 隔油池清掏 | 隔油池3组 | 每周一次53次/年 | 每周一次人工清理隔油池杂物和表面油块打捞,必要的时候用机器设备进行清掏处理,清掏的垃圾和油块运走 |
3 | 隔油池前端和隔油池之间的管道清掏疏通 | 隔油池前段和隔油池之间的管路约100米,共5300米 | 每周一次53次/年 | 每周一次采用机器设备进行疏通清理,疏通清理产生的垃圾和油块运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交于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无害化处理。 |
4 | 隔油池后段油污混合管道 | 约430米,共22790米 | 每周一次53次/年 | 每周采用机器设备进行疏通清理,清掏的油块带走,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交于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无害化处理。 |
5 | 进入化粪池前端管道 | 约250米 | 每季度一次每年4次 | 每季度采用设备进行疏通清理 |
6 | 污水管道 | 约2000米 | 每年一次 | 每年一次采用设备进行疏通清理 |
7 | 检查井(雨水和污水) | 50个 | 每季度一次每年4次 | 每季度一次采用人工或机械设备进行疏通清理,清掏时产生的垃圾杂物带走,淤泥无害化处理。 |
成交金额P(万元人民币) | 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
100以下 | P*1.5% |
100-500 | 0.7+P*0.8% |
500-1000 | 2.45+P*0.45% |
1000-5000 | 4.45+P*0.25% |
5000-10000 | 11.95+P*0.1% |
10000-100000 | 16.95+P*0.05% |
投标报价 | 小写: 大写: |
序号 | 名称 | ...... | 数量 | 单位 | ......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报价: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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