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金额
182.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7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分类编号:SJ-DZ版本编号:2021-02生效日期:2021-11-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第 1 页/共 65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z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65 页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2 年 03 月 17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65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方案补偿21.附件列表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65 页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设计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第 5 页/共 65 页七、附件第 6 页/共 65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华宇路97号8楼]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陈荣联系电话: 0756-8528235传真: [ ]电子邮箱: [ ]网址: [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纪琳琳、莫茵联系电话: 0756-8508640/13726222119传真: [ ]电子邮箱: [ ]网址: [ ]1.3 项目名称 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勘察设计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工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其他1.6 招标内容[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提质增效,增加园区公交线路停靠站点,改善园区车辆停放困难现状,新建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包含公交车停车区、管理用房、工具间、便利店、办公室、社会停车场、其他配套用房等),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与祯详大街的交叉口,华威路西南侧,用地面积约5848.25㎡,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该区域建筑限高24米,公交车停车位约11个,社会停车位约150个,总投资约38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本工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3)本项目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 (4)配合完成上述工作成果的报批及评审工作; (5)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勘察和设计的现场服务及配合工作。 (6)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报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1.7 招标金额[182.78万]元,其中: 1.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约:5.53万元;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约:11.06万元; 3.工程勘察费约:38.35万元;4.工程设计费约:127.84万元。 ■其它事项:[以上各费用均为暂定金额,结算时以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审定的相应金额为准]。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区]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第 7 页/共 65 页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1.11 项目招标阶段内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绿色图章、海绵城市、高压配电等)。设计咨询。施工配合服务。其他说明:[1.概念设计;2.勘察(含勘察、测量、物探);3.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1.12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附件《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2.招标人未提供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自行收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13 项目设计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设计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其他说明 [1.勘察、测量、物探工作进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各阶段的要求,在开展工作前,须提交方案报招标人进行确认。 2.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建设部现行规范及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所要求的规定。 3.设计概算不超过经发改部门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1.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5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1]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第 8 页/共 65 页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费率报价[80.00]%。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 纸质保函、保单 / 电子保函、保单。保函类型、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保函 /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事项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帐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 首页“投标保证金”栏目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知》(珠公共资源〔2014〕14号)和《企业缴纳保证金操作手册》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2.采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复印件编入资格函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按《关于全面应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珠公共资源【2020】64号)执行]。5.投标资格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其他事项 [1.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的人员;2.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设计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第 9 页/共 65 页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3]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3 ]%(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4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2]名,第二轮[2]名,第三轮[2]名,第四轮[1]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联合体投标时,仅以主办方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入围计算依据]。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第 10 页/共 65 页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投标截止之后□30天/□60天/■90天/□[ ]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招标代理费参照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算出来的招标代理费用乘以[80]%计收]。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第 11 页/共 65 页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15.1 设计取费标准工程设计费:项目设计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附加调整系数取[ ]。暂定价为[ ]元。其它方式 [1.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原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所载收费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议书编制费(暂定)=投咨估算额(3800.00万元)为收费基数计算×行业调整系数[0.8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暂定)=投咨估算额(3800.00万元)为收费基数计算×行业调整系数[0.8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 (3)结算时以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估算额为收费基数按上述公式并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具体前期咨询服务费以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审定价为准。 2.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取,具体如下: (1)设计服务费(暂定)=投咨估算额(3800.00万元)为收费基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0]。 (2)结算时以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为收费基数按上述公式并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具体设计服务费以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审定价为准。 (3)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在设计工作全部完成的情况下,按全部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 3.本工程勘察费(含勘察、测量、物探)暂按本工程设计服务费的30%暂估。 (1)勘察费(暂定)=设计服务费(暂定)×30%×中标费率。 (2)结算时按以下原则计算:本工程勘察费(含勘察、测量、物探)结算时根据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取。具体勘察费以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审定价为准。 4.以上各项结算价不得超过发改部门概算批复中的该项费用,如超过则以概算批复的该项费用数额为准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如本项目纳入审计,则以审计审核的该项费用为最终合同价。若审计时费用已超付,招标人有权根据审计结果追讨损失,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其它事项 [ ]。15.2 投标报价范围工程勘察设计费费率报价:≤上限[80]%。工程设计费总价报价:≤上限[ ]元。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其它事项 [以上投标费率为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勘察费、前期咨询费统一报价费率]。第 12 页/共 65 页15.3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4 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设计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其它事项 [1.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工程设计、勘察、测量、物探及相关服务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工作等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2.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正确、全面完成招标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为完成本工程勘察、测量、设计、物探及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成果编制费、知识产权、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通讯费、设备费、管理费、评审费、会务费、加班费、利润、税金、保险、驻场服务及后续服务费等,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投标人支付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4.招标人不对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停建、缓建、分期建设等带来的后果进行赔偿。 5.由于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中标人不能以项目终止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予以赔偿。 6.以上勘察、测量、物探、设计费总额中已包括以下风险金: (1)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财务决算完成为止。 (2)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市政给排水、审图、绿化等各项报批手续,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成果报审报批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或招标人意见对设计成果进行补充、调整或修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不另计取费用。 (3)中标人负责承担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等成果报审报批会议的会务费和专家评审费、设计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评估费,以及可能发生的专项设计论证等相关费用。 (4)因招标人或主管部门要求,或各类报建所需的设计调整、图纸变更,或本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增加的设计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中标人均须将相关设计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收费。 (5)因分期设计、分期实施造成的设计调整或重复设计,设计费不调整。 (6)因国土规划、政府部门调整用地等原因引起的方案调整或重新设计,均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不另行收费。 (7)如招标人根据政府部门要求需增加部分专题报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8)在设计、概、预算编制及送审阶段和后期施工阶段,招标人可视情况要求中标人驻场办公,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执行,不另行收费。 (9)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后续过程服务,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中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支付。 (10)包括完成勘察、测量、物探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物探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 7.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使用招标提供的合同范本]。第 13 页/共 65 页16.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招标人具体要求配备投入本项目人员,其中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人员和一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勘察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参与资格审查,但须在合同签订前将人员配备情况报招标人备案,人员配备须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除特殊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批书面同意,否则,中标人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确需变更其余项目管理人员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批书面同意,并支付人民币1万元/人次违约金,更换后的管理人员资历应不低于原人员的资历水平。 3.对不服从招标人管理和不履约的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经书面警告仍然无效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于 5 个日历天内更换,且更换人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项目负责人:人民币1万元/人次,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人民币0.5万元/人次)。 4.以上特殊情况包括(仅限于):(1)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2)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3)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招标人要求更换的;(4)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5)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6)死亡]。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若中标人若不具备工程咨询、勘察、物探(含管线及岩石物探)、病害检测或专项设计等相应资质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负责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委托的单位须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其它事项 [ ]。16.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有关机构审查。其它事项 [ ]。16.5 设计期限项目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起开始计算(不包含咨询、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勘察(含测量、勘察、物探)工期:从具备勘察条件起15个日历天完成并提交至审图机构审核。 2.前期咨询、设计计划工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送审,项目建议书批复后13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方案设计编制及送审,从方案批复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从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所述工期不含咨询、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时间。其它事项: [成果要求详见附件《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16.6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6.7 履约担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1.履约担保方式为:项目所在地区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2.关于履约保函的相关要求: (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0天; (2)提供履约保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需保证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有效,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原保函失效1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或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号。 3.退保约定: (1)提交履约保函的,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 (2)提交现金履约担保的,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4.若选择现金的则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中标人可任选以上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6、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函或现金转帐,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第 14 页/共 65 页16.8 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 [1.中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支付至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合同暂定价的50%;中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暂定价的50%;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支付至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结算价的90%。 2.中标人提交全部测量、勘察和物探成果文件并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含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勘察费(勘察、测量和物探)合同暂定价的50%;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可进行勘察费(勘察、测量和物探)结算并支付至结算价的 90%。3.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暂定价的40%;4.施工图审查合格,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设计单位可申请支付至设计费[按香洲区投审中心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为收费基价的计费额调整的设计费]的80%]。结算款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施工结算后,支付至本招标项目合同结算价的100%]。其它事项 [1.凡本合同之有关付款,中标人均须于付款时间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经有关各方确认的本项目进度确认表、付款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时间、税率等)并经获招标人审查通过,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的税金后支付,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相关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所使用资金为财政性资金,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流程按财政资金规定的支付流程办理。如因财政支付流程或审计等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引起的款项支付期延误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中标人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延长工期、增加费用或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上述各进度款支付比例,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规定另有约定的,以其约定为准进行调整]。16.9 设计进度奖、罚按合同期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提前[ ]天奖[ ]万元。由于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期提交成果文件每延误 [ 1 ]天罚[1]万元。其它规定 [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累计延误超过3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17.签订合同17.1 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 ]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方案补偿第 15 页/共 65 页20.1 方案补偿数量综合排名第[ ]名至第[ ]名的投标人获得设计方案的补偿金。20.2 方案补偿标准综合排名第[ ]名:获[ ]。综合排名第[ ]名:获[ ]的补偿金。综合排名第[ ]名:获[ ]的补偿金。其它说明 [ ]。21.附件列表21.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附件1《勘察设计任务书》]。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22.1 说明事项说明内容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未能按要求时间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约定重新选择中标人。有权扣罚原中标人全部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须对其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如因中标人编制的成果文件质量不高,送审文件不完整或者版本不一致等原因延误了本项目成果审核进度以及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及审核进度等,每延误一天,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 3.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市政给排水、审图、绿化等各项报批手续,进行勘察、测量、设计等各阶段成果报审报批工作,若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违约金。 4.在设计、概、预算编制及送审阶段和后期施工阶段,招标人可视情况要求中标人驻场办公,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违约金;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至少1名设计代表可以在24个小时之内赶到施工现场。每有一次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又无法给予正当理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0.5万元。 5.由于中标人工作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中标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费用,并按照损失金额的100%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累计赔偿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0%。 6.如因中标人原因,成果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服务内容和招标人的要求或未能通过技术性审查、主管部门审批的,而中标人不愿修改或经3次以上修改仍达不到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或未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该项工作(委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无需支付该阶段及后续阶段(如有)的费用,若招标人已支付该阶段费用,中标人须将此费用全部返还给招标人,且中标人应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中标人提交的本项目概算正式报审成果文件,与最终概算批复结果相比,核减率不得超过10%,否则处予中标人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其它事项 [ ]。22.2 … …:第 16 页/共 6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 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需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保函/保单扫描件; 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参与签到人员一致。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3 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6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第 17 页/共 6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7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8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提供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仅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10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1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18 页/共 6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对项目的理解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是否准确具体,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图文并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2 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方案针对性强;各阶段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安排是否细致、全面、合理可行;提供设计方案说明及必要图纸。3 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管理措施内容是否合理可行。4 进度保证计划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保证设计成果提交进度措施落实是否具体、工作阶段的划分是否合理、清晰,细致等方面进行评审。5 设计服务计划设计服务计划内容(含后续服务)是否完善,承诺是否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内、外部协调机制是否灵活、高效等方面进行评审。6 资源配置计划 资源配置计划内容:包括人员、设备等方面。7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 19 页/共 6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及其获奖情况。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为准。2 其他代表性业绩近三年投标人的其它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3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4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5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设计有关的获奖。6 机构或团队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或团队状况。 营业执照或项目人员配备表等。7 项目负责人资历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职称、近五年工程业绩、获奖情况等 相关证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第 20 页/共 65 页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 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 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第 21 页/共 65 页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第 22 页/共 65 页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23 页/共 65 页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票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第 24 页/共 65 页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25 页/共 65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2.拒绝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第 26 页/共 65 页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0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1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进行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第 27 页/共 65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3.设计合同3.1设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第 28 页/共 65 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第 29 页/共 65 页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第 30 页/共 65 页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31 页/共 65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9.1项规定执行。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4.评标4.1评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第 32 页/共 65 页4.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2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3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33 页/共 65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投标文件包装封面(仅适用于场外开标项目)。?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经济标书格式编制。5.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34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设 计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35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36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 第 37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 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第 38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 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 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 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 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 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 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39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 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0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 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1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投标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1.(某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主办人。 2.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范围 (单位名称)(主办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主办方)(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备注:本协议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42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表的监督管理。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43 页/共 65 页经济标书格式: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招标人名称):一、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为(大写):百分之 ,(小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 (项目名称) 项目。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注:本项目按照费率报价。报价大写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小写用阿拉伯数字,保留两位小数。备注: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并在封面签章,本表无需单独签章。第 44 页/共 65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序号 响应要素序号 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123··注:本表填写后转为 PDF 格式附于业绩信誉标书中,本表无需单独盖章。第 45 页/共 65 页附件 1:设计任务书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方案设计任务书编制日期:2022 年 3 月第 46 页/共 65 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二)项目背景三溪科创小镇的发展提质增效,增加园区公交线路停靠站点,改善园区车辆停放困难现状,新建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包含社会停车楼、公交首末站等)。(三)项目区位本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与祯详大街的交叉口,华威路西南侧。(四)用地现状本项目地块内地势相对平缓,与周边高差不大,用地南侧有一条排洪渠穿过本地块。(五)气候条件1.气象水文:珠海市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但冬无严寒,夏无酷热,年日温差较小,属南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2.建筑气候区划:珠海市属于《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中夏热冬暖地区。3.城市主风向: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六)规划控制指标与技术规定出让地块用地面积 5848.25 平方米,用地规划拟建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建设内容包括公交车停车区、管理用房、工具间、便利店、办公室、社会停车场、其他配套用房等。总第 47 页/共 65 页建筑面积约 1万平方米,容积率 2.0,建筑密度 30%,绿地率 15%,该区域建筑限高 24 米,公交车停车位约 11 个,社会停车位约 150 个。(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与技术规定最终以正式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七)用地红线图(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设计范围为准。)二 、设计依据设计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版);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6.《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2015 年修订)》;7.《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 版);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第 48 页/共 65 页12.《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CJ/T 100-2015);13.规划用地范围图;14.国家及珠海市其它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三、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1.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建筑层次分明,功能分区明确,建筑材料经济、实用、环保、易清洁,建筑物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方案应进行必要的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关说明和分析。2.在设计研究范围内,提出项目与周边建筑风貌综合利用发展等方面的建议。3.应考虑绿色环保、简洁、可持续发展等现代建筑的要求,从整体布局、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系统设计等方面将项目设计成为满足绿色环保发展需求。4.竖向设计:考虑土方填挖的经济性;综合考虑景观和规划的空间关系;5.主题设计:通过对现场地形、地貌的勘察分析,充分挖掘周边环境的潜在价值,并结合规划方案形成一个鲜明的主题概念,打造项目精神、场所精神;6.不利因素:尽量规避地块及周边的不利因素(道路、噪音、工厂、垃圾房、高压线、河流等);7.立面设计要求:合理控制立面窗墙比,合理控制建筑体形系数,减少 LOW-E 玻璃和断热等昂贵材料的出现;风格色彩与周围地块协调,立面构造细节上做提升;四、服务内容(一)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咨询工作;(二)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等的设计阶段;(三)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勘察、测量、物探(含管线及岩石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如有)、噪声监测(如有)、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如有);(四)配合完成以上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报批及评审工作;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及配合工作。(五)按照相关规定,按发包人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报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如有)。五、前期咨询阶段要求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以及招标人的要求编制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第 49 页/共 65 页项目建议书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对项目产品的市场、项目建设内容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分析,并对主要材料的需求量、投资估算、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估算。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科学论证,包括对项目涉及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台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等,从而为投决策和市批提供科学依据。配合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上报工作,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编并获得认可。六、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起开始计算(不包含咨询、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时间),具体如下:1.勘察(含测量、勘察、物探)工期:从具备勘察条件起 15 个日历天完成并提交至审图机构审核。2.前期咨询、设计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送审,项目建议书批复后 13 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方案设计编制及送审,从方案批复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从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所述工期不含咨询、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时间。七、建筑项目功能项目总体规划上分两大功能区社会停车区、公交首末站区。设计方案以人为本原则为指导,要求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力求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互不干扰,满足社会停车及公交首末站的要求,强调完整而有序的使用空间。为了管理及使用方便,两分区尽量分流设计使用,避免干扰。具体功能用房设置参考如下:序号 名称 数量(间)1 管理用房 32 工具间 13 便利店 14 办公室 数间5 社会停车场 1第 50 页/共 65 页6 公交车停车区 17 其他配套用房 根据功能需求设计注: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八、分阶段设计要求本项目设计分为概念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等四个阶段。根据各专业、各专项工程的实际情况,部分专业专项工程可将概念设计阶段和方案设计阶段合并。九、各阶段成果深度要求1.各阶段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中各阶段的深度要求。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未明确的特殊专业,参照其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市场行规、约定俗成等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深度。3.无论何种情况,最终施工图纸均应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要求、市场询价及预算编制要求、使用功能要求等实际需求。4.各阶段提交的成果深度除应满足本款第 1条规定外,还应按照基本建设流程的报批报建规定,满足各阶段报批报建的要求,例如方案设计阶段应按要求提交比选方案,施工图应满足《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12 版)的要求等,具体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供水供电燃气等专营机构等单位的送审要求为准。十、各阶段成果提交要求各阶段成果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的规定,根据相关制图规范提供完整图纸,一般情况下应按如下基本要求提交相应文件资料,设计成果交付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一)概念设计阶段本项目建筑概念设计要求提交的资料,按照地块性质及要求设计总部及单体设计。其他专业专项工程,根据专业专项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约定后另行确定。(二)方案设计阶段1.设计内容:规划及建筑平面方案;2.提交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规划设计构思及说明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总平面图;(3)总体鸟瞰图;第 51 页/共 65 页(4)透视图(不少于 2张);(5)功能分析图;(6)车行流线分析图;(7)停车布置图及说明;(8)消防流线分析图;(9)日照分析图;(10)竖向分析图;(11)环境绿化分布图;(12)立面图:包括总体沿街立面图,各建筑单体主要方向立面图;(13)各建筑单体各层建筑平面图;(14)各建筑单体剖面图;(15)设计单位认为需要的其它内容。3.满足深度和报建要求的方案文本(A3 规格,含各专业设计说明)一式八份;总平面图(1:500)一式八份。4.电子文档 1套(所有成果文件对应的电子文档,含 3DMAX 等相关软件做成的效果图图片)。(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报建版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文件、报建所需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完整的桩基础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文件、审查所需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消防、防雷、供电、水务等部门审查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及其他所需资料,具体要求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报施工图审查及配合海绵城市(具体看项目需求)设计审查所需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规定执行。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提供签字、签章(含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签章)齐全的纸质全套蓝图至少一式八套,包含该套图纸电子文件的 U盘两个。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提供签字、签章(含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齐全的纸质全套蓝图(含机电管线综合图)一式十二套。第 52 页/共 65 页若有绿色建筑设计及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则各专业应配合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调整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室外给排水设计、海绵城市雨水收集设施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相关的报审认证工作。(四)其他要求文档文件应以 WORD、EXCEL 及 PDF 格式(估算书和概算书应同时提交易达文件)。图片及效果图应以 JPG 或 PDF 格式,图件及图纸应以 AUTOCAD 格式及 PDF 格式(非加密,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转换格式和打印样式)。模型可提供 sketch up、3dmax 格式或其他合适的格式。标识标牌等专业电子文件可采用 CDR、AI、PS 格式或其他常用编辑制作软件格式。动画、视频、展示片等多媒体成果,应采用主流视频格式,一般清晰度应达到 1080P 标准。设计过程沟通交流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电子版,但最终版成果提交时,必须同时递交包含本次所有文件的 U盘一个。十一、设计驻场服务1.为提高沟通效率,设计方应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提供驻现场设计服务,具体时间节点、驻场期限等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2.在方案报建、施工图报建、专项设计评审等要求设计单位参与的环节,设计方必须提供驻场服务。3.项目施工阶段,中标人应配合工程现场施工提供必要的设计服务。当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及时对设计内容进行必要说明、变更或洽商解决方案,必要时驻场解决问题。4.一般情况下驻场服务不增加任何费用,在总承包设计费中综合考虑。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5.如果设计方不能按约定的计划节点完成设计任务的情况发生三次,招标人有权要求设计方项目组全员派驻现场进行设计工作且无费用增加,项目组成员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或招标人批准更换调整的人员确定。十二、设计管理(一)合同管理根据本工程进度要求及时与各专业设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按合作协议的约定推进各专业设计工作,及时审核各专业设计公司的设计服务成果,满足各专业设计付款条件的,中标人应及时付款(二)设计进度控制第 53 页/共 65 页合同签订之后提交总体设计进度计划供招标人审批,在获得招标人批准之后按计划开展工作,并按月更新总体进度计划。若出现实际进度滞后计划的情况,则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协调相关设计单位整改满足进度要求。负责编制工程进度筹划(含前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及竣工验收全过程),提出具体的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建议方案。(三)设计成本控制根据招标人提交的设计限额要求进行设计管理,要求各专业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限额进行设计。若设计超出限额要求,则进行无条件修改直到满足限额要求。若对限额存在疑义,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复核限额要求。协助招标人进行总体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的报审报批工作。(四)设计质量控制1.根据合同约定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深度管理,要求各专业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深度进行设计。若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则进行无条件修改直到满足深度要求。2.负责审核、审定专项分包设计的总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主要图纸、资料、概算的正确性、完整性,并在主要图纸上做总体审定。3.负责汇总落实各阶段审查审批意见,审查、确定设计各阶段重大技术方案,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优化工作,并报招标人批准。4.中标人作为本工程的总体设计管理单位(总包工作范围内),应将总体设计管理工作贯穿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设计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提供包含所有设计变更的终版施工图。(五)设计界面管理中标人负责设计过程中各专项和专业界面接口划分、技术界面接口协调工作。确保整体工程设计无缺漏、各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保证本工程各专业(专项)接口与市政工程等接口的良好衔接。工作实施过程中,对部分含糊、有分歧的工作界面争议点,中标人(含各专项分包)必须服从招标人的指令及工作分配安排;对本文未详尽的界面事宜,另行协商,并最终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专项设计开始前,中标人牵头组织本项目各专业(含其他分包设计)召分包设计界面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各分包设计界面并报招标人确认。部分设计界面划分原则按规范设计要求制作。(六)设计过程协调管理第 54 页/共 65 页1.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落实前期的各项设计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提出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补充资料及工作方案。2.为招标人的项目管理(主要是设计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技术和管理上的咨询意见。3.为招标人的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各项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的总体性、系统性、接口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并协助招标人开展设备调研、设备选型工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4.协助招标人与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绿化、市政、交巡警、人防办、市政配套等政府部门和单位咨询与协调。5.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总体设计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十三、竣工验收服务(一)关于竣工图设计总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 1个月内(可商定),将包含了所有设计变更的最终版施工图电子件提供给承包商,图形电子文件必须为DWG格式,存盘文件目录表应采用WORD、EXCEL软件编制。承包商在此基础上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进行修改,编制成竣工图。竣工图纸质蓝图和电子文件(各 5套)经设计总包单位审核(出具书面意见)签盖后按规定编入竣工档案归档。(二)关于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时按各方确认的程序,应配合进行国家竣工验收和项目设计验收。(三)关于设计变更的确认依据业主的相关流程办理,施工图审批后到竣工前,如果设计变更导致面积、功能等有增加或减少须要走报批程序时,需出变更图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报批。十四、设计进度及会议安排(一)设计进度按项目进度需求。(二)相关沟通工作会议1.方案设计2.施工图设计3.发标和选材设计确认(设计人员)4.发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技术人员)第 55 页/共 65 页5.周期性的施工阶段服务6.以及与各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会议(三)例会安排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两周内对总包工作思路及安排进行沟通汇报,后续会议根据项目需求相应安排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至少每两周(一个月)进行一次成果汇报;整个勘察设计总包流程中,设计各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设计总包单位都需要参与,并进行必要的汇报沟通。上述各时间段均不包含专家评审或主管部门的评审、审批时间,以及按专家评审或主管部门的评审或审批要求修改成果、进行专项评估、评价、专项研究及技术论证的时间。以上工作会议设计单位需派专业人员参加,其中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和机电等各专业人员,具体的人员安排应视项目需要确定,并事先经过业主审批认可。十五、其它设计总包单位需负责整体的设计协调工作(设计总承包范围内),但部分特殊专业可由设计总包方通过分包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完成。所有分包单位的经验与能力需得到业主的认可方可实行。项目需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表或者设计总包与业主达成共识的工程进度进行。附件 1: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及驻场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2.主要设计人配置序号 职务 姓名 专业职称/注册资格证书编号备注1 建筑负责人 建筑相关一级注册建筑师序号 职务 专业 职称/注册资格证书编号备注1项目总负责人(1 人)建筑相关一级注册建筑师,具备高级工程或以上职称10 年以上工作年限第 56 页/共 65 页2 结构负责人 结构注册结构工程师3 岩土负责人地质/岩土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中级职称4 给排水负责人 给排水 中级职称5 机电负责人 电气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中级职称6通风空调负责人通风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中级职称7工程造价负责人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职称第 57 页/共 65 页附件 2:勘察任务书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方案勘察任务书编制日期:2022 年 3 月第 58 页/共 65 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二)项目背景三溪科创小镇的发展提质增效,增加园区公交线路停靠站点,改善园区车辆停放困难现状,新建三溪科创小镇公交总站(包含社会停车楼、公交首末站等)。(三)项目区位本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与祯详大街的交叉口,华威路西南侧。(四)勘察内容本次勘察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内容,分别是: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地下管线物探。二、勘察要求(一)工程测量1.执行依据(1)《城市测量规范》(CJJ 8-2011);(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3)《公路勘测规范》(JTG/T C10-2007);(4)《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02);(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1部分: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图式》GB/T第 59 页/共 65 页20257.1-2017。2.测量要求(1)控制测量项目范围内控制测量(图根点控制点测量、GPS 控制(E 级)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实地建立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测量坐标点及水准点要求采用水泥桩(带钢钉)埋设,成果提交时需向建设单位交桩。(2)地形图测量对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地形地物进行详细测量,并对用地红线以外 10 米范围的周边地形地物进行测量,地形图测量比例尺为 1:500。(3)原建筑基础位置测量由于本地块原建有建筑物,现状已拆除,需测量出原建筑底板范围。(4)现状河涌水系测量在地形测量范围内,准确测量现状河涌水系的沟坎、堤岸位置、并测明河涌水系标高、河涌水系范围线、河涌水系常水位流向。明确表示测量范围内的现状水系分布情况及联通情况,测明现状鱼塘淤泥层厚度。(5)特殊区域测量在测量范围内,若发现存在抛石区、建筑垃圾等,应采取措施测明其分布范围及厚度,当人行道内存在绿化时,测明人行道内部的绿化区域范围及采用的植物种类。(6)其他要求地形图测量完成后需要对地形、地貌进行核实、完善和修正,要求如实反映当前实际情况。勘察测量范围内的所有涉及到的建筑物,并对这些建筑进行编号,注明沿线建筑物名称(村落名称、园区名称、工厂名称、小区名称等)、建筑类型(如民房、宿舍楼、厂房、临时建筑等)、建筑材料(如砼、砖房等)、楼层数、建筑面积。与现状道路顺接点的标高。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交。标明道路建设红线范围内要拆迁的各种障碍物、临时建筑物、围墙、电杆、树木、鱼塘等的工程数量,其中围墙需标明高度、厚度以及类型,苗木需标明种类、数量以及胸径等(附电子资料光盘)。(7)平面控制网符合测量规范要求,测量精度满足道路等级要求。(8)请注明所采用的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3.测量提交成果(1)1:500 地形图。第 60 页/共 65 页(2) 控制点成果。(3)测量报告说明书。(4)各成果相关电子版文件。(二)工程地质勘察1.执行依据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版)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20123-2019)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8.《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 50585-2019)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15-38-2005)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13.《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1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 年版)15.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2.勘察要求(1)勘察目的查明拟建建筑物区内地基土层结构、分布和工程特性,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基础施工提供岩土工程技术依据;通过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等勘察、测试手段和方法,查明拟建区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条件等,评价场地岩土工程条件,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必须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参数。(2)勘察任务1查明拟建场地建筑物影响范围内岩土层的成因、时代、地层结构、性质及其在空间上的分布规律。2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并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第 61 页/共 65 页3 查明场地地下水的类型及埋藏条件、补排条件、埋深及变化幅度、各主要地层的透水性;评价其对基础施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判定地下水与场地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查明场地内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并提出治理措施的建议;5判定场地类别,评价地震效应;6划分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地段,评价场地建设适宜性;7分析评价地基的均匀性,选择合理的基础持力层,对拟建筑物的基础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及设计计算所需的岩土参数。(3)勘察技术要求①工程地质调绘根据业主提供的建筑场地红线范围及附有 1:500 地形图的建筑物平面总图,对建筑物场地及周边 100m 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面构造物、地面及地下管线、断裂、地裂缝、岩溶、土洞、高边坡等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的发育情况进行调绘;并走访调查了解场地附近古河道、暗浜、洞穴及其它人工地下设施分布情况。通过地质调绘,查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地层与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划分微地貌单元。②钻探原则上按照 1∶500 地形图及钻孔计划表里坐标,准确到位,定位误差:陆地小于 0.1m,水上小于 0.5m。如施工条件不达标移孔超出规定时,须向项目负责人请示批准后方可移孔。施工时实际钻孔应如实标注在 1∶500 地形图上,在原始记录卡上画出孔位平面图(草图)。孔位须有复核人复核,并在钻孔定位表上填写定位依据。施工时实际孔位应如实标注在地形图上,在原始记录卡上画出孔位平面图(草图),并在钻孔定位表上填写定位依据,标明参照物及方向。孔位须经复核人复核。钻孔孔径,根据工程地质要求、地质条件和钻探方法按下列要求确定。为采取原状土试样,取样段孔径拟采用 127.0mm。原状取土器的内径拟采用 89.0mm。对软土采用软土取土器静压法取土样。钻进中应注意进尺速度、钻具突然落下的起止深度、操作感觉、孔内声音、回水颜色和岩粉等的变化,以便正确判断土层的变化及软弱层的深度。每次提出钻头后,均应仔细检查岩、土层变化,准确掌握变层。当发现土质很湿或饱和时,应注意观测地下水位。当存在两个以上水位时,应在对上部含水层进行有效隔离后,测定下部水位。孔深:按钻孔深度要求和计划工作量表控制,遇特殊地层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并征求项目负责人认可后,孔深可适当调整。第 62 页/共 65 页钻孔前应对地上、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并在开挖验证、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钻探施工,如无法开挖,需进行管线探测。所有钻孔应全断面取芯,取出的岩芯应及时拍照留存,并及时做好钻探记录。钻孔达到设计深度须经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监理验收确认后方可终孔。钻孔终孔后必须测量地下水 24h 后的稳定水位。封孔和孔口封填:钻孔施工结束后应回填泥浆池,并恢复原貌。沿路钻孔应注意将孔口封填结实,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钻孔封孔应留下记录。钻孔记录是工程地质钻探的重要原始资料,记录工作由专人负责,每一台钻机必须配备一名记录员,禁止一名记录员同时记录多台钻机。记录员根据项目负责人下达的外业派工单及技术要求,确定钻进取样和标贯深度,注意观察、判断孔内情况,尤其是返泥浆质量变化情况;如实记录孔内、机械运转(钻机、水泵等)情况;记录水域水文情况;做好尺寸丈量。做好岩土分层,岩性鉴别与描述等编录工作;并及时对土样进行编号并贴标签。钻进过程中,认真分层,岩性描述详实。对采取的土芯进行详细的描述,土层颜色、状态判断准确,物质成分及含量描述清楚,对各层深度、厚度、取样深度等记录详细,厚度大于 0.5m 的岩土层应分层描述。砂层中注意对密实状态、含水程度、所含物的描述,如含如夹砂的厚度和频率等。钻进过程中地下水位变化、各孔初见水位、稳定水位、钻进异常等情况予以准确记录。对所有钻孔的砂土层注意记录砂层井壁坍塌情况。如有缩孔、坍孔等异常现象,应注明其位置、严重程度。发生卡钻或埋钻、钻杆遗漏时应及时详细记录。原始记录做到正确、完整、可靠、清晰。每钻孔结束后,记录员及时签名,经队(组)长及检查人员签字后交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勘察过程中,用数码相机对工程有重要意义的工程地质现象、逐孔钻探岩芯、特征地物、重要操作以及钻探点位等进行拍摄,照片上的标记(工程名称、工点名称、孔号、箱号、终孔深度等)应清晰,以便于地质资料的保存、分析研究、综合整理和后期工作的需要。照片资料作为资料的一部分存档。(4)勘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岩土所根据设计项目组提供基本稳定的设计方案后组织踏勘、并组织进场施工。明确设计方案并提交平面图后 3日内勘察仪器设备进场进行勘察工作:1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大纲(用时 3天)第 63 页/共 65 页2 勘察外业工作(用时 8天)3土工试验(用时 4天)4完成勘察报告送审稿并提交业主(勘察外业工作完成后的第五天)。具体时间安排满足设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保障勘察质量,本项拟先安排外业中间检查,当外业完成工作量约 70%时进行检查和外业验收;外业检查及验收人员以项目负责人、院主管专业副总、总体组相关设计人员参加。3.工程地质勘察提交的成果文件勘察成果应包含以下资料1.勘察报告书;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3.工程地质剖面图;4.提供地质柱状图;5.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统计表;6.原位测试数据统计表;7.岩、土、水试验成果表;8.地形测量成果以上成果文本文档一式八份;电子文档一套。(三)地下管线物探1.物探执行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 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2.探测目的掌握了解拟建场地内地上、地下管道管线分布范围、位置及深度等情况。3.探测内容在地质探测范围内,采用管线盲探,探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供水:现状供水管道平面位置、埋深;调查压力、规格(材料)及阀门、室外消火栓等布置情况(含主管、支管);(2)雨、污水:雨、污水管道平面位置、标高、管径、管材、数量;检查井位置、规格、高程、材料(含接户管、井);测量沿线与道路交叉的河涌、水渠现状断面、断面上主要位置高程、典型高程、水位;所有涵洞(箱涵或管涵)、排洪明渠(或暗渠)、排水口的位置,测量断面尺寸、底标高(含埋深)、结构形式以及排水口的水量等详细资料,其中箱涵(或管涵)第 64 页/共 65 页断面要求准确反映孔数及每孔孔径;(3)燃气:现状燃气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管径(管材)、数量、阀门以及附属设施的位置(含分支管);(4)电力:场地内及其周边现状道路范围内的变电站容量、位置;开关房容量、位置;高压电缆敷设方式及其电压等级;测量现状电力管线平面位置、数量以及附属设施的位置;(5)电信:通信机楼、通信设备接线间、移动基站及设备用房及通信管线敷设的现状以及附属设施的位置;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光节点同轴电缆网的现状以及附属设施的位置;(6)弱电管线:查验单位及其他单位弱电管沟管线平面位置、埋深、管径(管材)、数量、路由、走向、管线参数、作用、功能、标高。4.物探报告成果(1)物探布置平面图(物探测线布置图)。(2) 物探测线解释断面 CAD 图,地下管道管线平面走向、各点坐标图和埋深纵断面图等。(3)要求报告结构统一,条理清晰,内容完备准确,精确反映现场实际地质情况。(4)各成果相关电子版文件。第 65 页/共 65 页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