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服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1-210000-44345-001-01
二、合同名称: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LNYD2021-1020
四、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15140790466
供应商(乙方): 辽宁票据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4甲3号
联系方式: 182401930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对历史库存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处理过程包括案卷整理、档案扫描、图片处理、数据挂接、刻盘备份等。
(2)对历史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案卷信息及卷内信息著入,并将电子影像与条目信息进行挂接。
履约要求: (1)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
(2)对目录数据实行双机同录,做到录入准确、内容详细。
(3)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执行。
(4)本次档案数字化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17)执行。
(5)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内完成全部工作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旭亮、刘毅新、黄海、张庆东、丁树雷、修秉阳、张宝智、李应运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1-210000-44345-001-01
二、合同名称: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LNYD2021-1020
四、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15140790466
供应商(乙方): 辽宁票据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14甲3号
联系方式: 182401930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对历史库存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处理过程包括案卷整理、档案扫描、图片处理、数据挂接、刻盘备份等。
(2)对历史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案卷信息及卷内信息著入,并将电子影像与条目信息进行挂接。
履约要求: (1)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应做到图像整洁、内容清晰、对比度正常、倾斜度小。
(2)对目录数据实行双机同录,做到录入准确、内容详细。
(3)本次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需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执行。
(4)本次档案数字化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17)执行。
(5)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数据格式标准完成。
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内完成全部工作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旭亮、刘毅新、黄海、张庆东、丁树雷、修秉阳、张宝智、李应运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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