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金额
60.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衡财采计[2019]-010176
预算金额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海潮仪器有限公司60.5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湘文
公告正文
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0年1月8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19]-010176-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海潮仪器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19]-010176
(3)项目内容: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经理:张湘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05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湖南海潮仪器有限公司 电器检验室检测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605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1月08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货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1-0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l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2月23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明德 法定代表人:张湘文
委托代理人:孙红波 委托代理人:张湘文
电话:0734-8226234 电话:0731-88741677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帐号:80019675220801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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