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7 18: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国道219阿克苏(温宿)至乌什至阿合奇段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招标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7999558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099327747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6日12时00分 |
|||
公示期 |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4日 |
最高投标限价 |
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上限为5.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不低于3.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社会资本方 资本金税后财务 内部收益率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下浮率 |
综合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 |
3.0% |
97.2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0% |
3.0% |
84.3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5.50% |
3.0% |
79.76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7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信息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如有) |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合体成员 |
新疆交投库沙高速公路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合作期 |
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满足建设工期 3年的总体目标,且符合经甲方批准的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运营期自交工日的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 30 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最后批准期限为准)。 |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包括项目建设技术标准、运营养护标准及项目移交标准。 (1)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交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 (2)运营养护标准 项目运营期间,运营养护管理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通行费收费管理、道路养护维修、沿线绿化、边坡安全防护、服务区便捷服务、服务区加油、旅途休息等公共服务,保证公路维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1)形象目标:路面整洁、平整密实、横坡适度、行车舒适畅通;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规范、完善、齐全;绿化协调美观;环保功能完善。 2)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等有关规定和评价标准,公路总体技术状况相关指数要求如下: 技术状况检测和自动采集率 100%; 公路技术状况指数 MQI≥80; 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80; 3)树木、花草的成活率≥85%,保存率≥80%。 4)养护工程质量目标:小修完成率 100%;大中修合格率 100%。 5)服务质量目标:运营期内服务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及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其他相关标准。 6)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环保目标:环保达标。 项目运营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行业相关约束性要求发生变化,致使建设标准和运营维护标准发生变化,则应从最新规定,并及时调整运营期标准 (3)项目移交标准 1)移交时公路及附属设施运行良好。所有建(构)筑物外观整洁,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所有设备、设施工况良好,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满足届时的国家标准;其他附属设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2)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
|
招标限价 |
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上限为5.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不低于3.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
单位业绩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融资业绩 |
1 |
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 |
2 |
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项目 |
|
3 |
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二期工程(阿勒泰至黄花沟段)项目 |
|
4 |
吐鲁番至小草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
5 |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
|
6 |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 |
|
7 |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 |
|
8 |
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运营业绩 |
1 |
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 |
2 |
G7线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项目 |
|
3 |
G3012库尔勒至库车高速公路项目 |
|
4 |
G30线乌苏至赛里木湖高速公路项目 |
|
5 |
G3015线克拉玛依至塔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
6 |
G30星星峡至吐鲁番高速公路 |
|
7 |
G3012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项目 |
|
8 |
三岔口至莎车高速公路项目 |
|
9 |
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 |
|
施工业绩 |
1 |
南宁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隆安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2 |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蒙山段)№1标段 |
|
3 |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钟山至昭平段)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 |
|
4 |
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
|
5 |
广西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土建工程№6合同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如有) |
/ |
|
联合体成员 |
/ |
|
合作期 |
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满足建设工期 3年的总体目标,且符合经甲方批准的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运营期自交工日的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 30 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最后批准期限为准)。 |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包括项目建设技术标准、运营养护标准及项目移交标准。 (1)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交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 (2)运营养护标准 项目运营期间,运营养护管理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通行费收费管理、道路养护维修、沿线绿化、边坡安全防护、服务区便捷服务、服务区加油、旅途休息等公共服务,保证公路维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1)形象目标:路面整洁、平整密实、横坡适度、行车舒适畅通;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规范、完善、齐全;绿化协调美观;环保功能完善。 2)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等有关规定和评价标准,公路总体技术状况相关指数要求如下: 技术状况检测和自动采集率 100%; 公路技术状况指数 MQI≥80; 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80; 3)树木、花草的成活率≥85%,保存率≥80%。 4)养护工程质量目标:小修完成率 100%;大中修合格率 100%。 5)服务质量目标:运营期内服务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及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其他相关标准。 6)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环保目标:环保达标。 项目运营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行业相关约束性要求发生变化,致使建设标准和运营维护标准发生变化,则应从最新规定,并及时调整运营期标准 (3)项目移交标准 1)移交时公路及附属设施运行良好。所有建(构)筑物外观整洁,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所有设备、设施工况良好,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满足届时的国家标准;其他附属设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2)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
|
招标限价 |
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上限为5.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不低于3.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
单位业绩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融资业绩 |
1 |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PPP项目 |
2 |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 |
|
3 |
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
运营业绩 |
1 |
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施工业绩 |
1 |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第S4合同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如有) |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联合体成员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合作期 |
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满足建设工期 3年的总体目标,且符合经甲方批准的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运营期自交工日的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 30 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最后批准期限为准)。 |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包括项目建设技术标准、运营养护标准及项目移交标准。 (1)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交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 (2)运营养护标准 项目运营期间,运营养护管理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通行费收费管理、道路养护维修、沿线绿化、边坡安全防护、服务区便捷服务、服务区加油、旅途休息等公共服务,保证公路维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1)形象目标:路面整洁、平整密实、横坡适度、行车舒适畅通;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规范、完善、齐全;绿化协调美观;环保功能完善。 2)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等有关规定和评价标准,公路总体技术状况相关指数要求如下: 技术状况检测和自动采集率 100%; 公路技术状况指数 MQI≥80; 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80; 3)树木、花草的成活率≥85%,保存率≥80%。 4)养护工程质量目标:小修完成率 100%;大中修合格率 100%。 5)服务质量目标:运营期内服务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及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其他相关标准。 6)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环保目标:环保达标。 项目运营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行业相关约束性要求发生变化,致使建设标准和运营维护标准发生变化,则应从最新规定,并及时调整运营期标准 (3)项目移交标准 1)移交时公路及附属设施运行良好。所有建(构)筑物外观整洁,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所有设备、设施工况良好,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满足届时的国家标准;其他附属设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2)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
|
招标限价 |
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上限为5.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不低于3.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
单位业绩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融资业绩 |
1 |
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 |
2 |
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PPP项目 |
|
3 |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国道107线新乡境改建工程项目 |
|
4 |
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
运营业绩 |
1 |
国道207(原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施工业绩 |
1 |
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2 |
明水(甘新界)至哈密公路工程第MH-6标段施工 |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MH-3标段 |
|
4 |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土建工程TJ14合同段 |
|
5 |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土建工程(路基、桥涵、隧道)施工TJ24标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
/ |
/ |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 |
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0997-2123301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答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收到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监督项目招标的主管部门投诉。 |